“清明”和“五一”小長假將至,3月28日,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兩節”期間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分析各地客流情況和節日運輸特點,制定詳細措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到基層,安全責任落實到一線;切實強化隱患排查治理,督促交通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産隱患自查自糾,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從事運輸生産的車船、碼頭、客運站場、施工現場等進行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的指導和檢查,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從事縣鄉和農村道路營運的客運車輛,以及內河水域、湖區、庫區的客船、渡船、旅遊船等,凡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企業和運輸工具,一律不得從事節日期間運輸生産;要切實把客運和危險品運輸作為安全監管的重點,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聯合執法力度;要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變能力,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規定;要重點強化縣鄉渡口渡船和農村道路客運安全監管,督促縣鄉政府和鄉管員切實落實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加強節假日期間渡口渡船現場監管,嚴防發生人員超載造成群死群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