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水利部在京召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擴大)會議,通報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總體進展情況,審議2011年春季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水庫除險加固下一步工作。水利部副部長、水利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矯勇主持會議並講話。矯勇副部長在會上傳達了陳雷部長關於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批示,並強調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十分艱巨,要全力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各項工作,確保按期完成任務。水利部總工程師汪洪出席會議。
截至2010年年底,列入《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規劃》和《東部地區重點小型除險加固規劃》的大中型和重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全部完成,實現了中央提出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3年目標任務。截至2011年3月31日,2010年7月啟動的新一輪5400座小(1)型項目已累計安排中央財政專項資金131.72億元,完成初步設計批復項目3462座,佔64.1%;完成招投標項目2174座,佔40.3%;已開工項目2003座,佔37%。水利部、財政部已共同組織編制完成《全國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規劃》,財政部2月下旬下達了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央財政專項資金105.44億元。
矯勇對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取得的巨大成績給予充分肯定。他説,雖然病險水庫除險加固3年目標任務順利完成,但今後的任務依然艱巨。要確保按期完成目標任務,近期必須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明確目標任務。“十二五”期間要繼續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在繼續鞏固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成果的同時,加快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步伐。5400座重點小(1)型規劃項目要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2012年汛前全面完成;1.59萬個重點小(2)型項目要儘快啟動,2013年完成;2.5萬個一般小(2)型項目2013年年底前要完成40%,2015年全部完成。
二要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組織領導。經陳雷部長同意,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繼續保留水利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領導小組,延續各司局包省、流域機構包片的對口指導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繼續實行春查秋會、信息報送、進度通報、年度考核、稽察督導等工作制度,以利於2015年全面完成水庫除險加固任務。
三要加強監督檢查。陳雷部長要求,要加大檢查、監督、指導力度,落實對口督查機制,確保“四個安全”,確保如期完成任務。各對口司局要根據分工,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加大對對口省份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及時了解工程進度情況,對進度慢的要及時督促。建管司要繼續採取公示、通報、約談、現場督導、抽查等多種方式對有關地方進行指導和督促。
部稽查辦要繼續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的稽察督導。特別是對項目多、任務重、進度慢的重點市縣進行巡迴督導、指導幫扶,必要時進行蹲點督辦。以建設進度、質量和資金使用管理為核心,督導各省(區、市)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設管理三項制度執行、地方建設資金落實、建設資金使用與管理等。
針對即將啟動的2011年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春季專項檢查工作,矯勇強調,要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各司局組織好對口檢查,檢查必須在四月底前完成。在以下五個方面要重點檢查:一是重點檢查領導機制是否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除險加固責任制。省裏由省政府負總責,要建立省領導協調機制。縣、市一級的項目,縣、市政府負總責,縣、市長是第一責任人。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重點檢查項目法人單位組建是否規範。針對水庫加固項目多,且多由縣級組織實施的特點,要以縣為單元組建項目法人,優化整合建管力量,實行集中建設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機構和管理制度,切實抓好組織實施。三是重點檢查初步設計審查審批是否嚴格。初步設計要針對安全鑒定的問題提出加固方案,初步設計的加固措施要科學合理,各省水利廳要嚴格把好審查的技術關。四是重點檢查招投標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堅決防止圍標、串標和規避招標,可以打捆招標,優選施工單位。五是重點檢查建設進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制定工作方案、進度計劃、完工時期和竣工時間。
建設與管理司彙報了水庫除險加固總體進展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檢查方案。水利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及水利部部機關各司局負責人出席會議。(陳君 胡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