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山西省已正式發佈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按照《關於發佈山西省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我省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6%,增長上線為28%,增長下線為4%。該指導線適用於山西省境內的所有城鎮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通知》根據企業的生産經營情況、經濟效益增長等分別作出規定,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圍繞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如果企業確因生産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範圍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依法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協商確定後,可低於工資指導線下線(含零增長或負增長)確定工資水平,但是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此外,在不突破當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上線的基礎上,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競爭性企業工資增長可高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壟斷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得突破基準線。
按照要求,企業制定年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後,應報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備案。(記者 楊文 通訊員 王東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