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的學費,對於部分貧困家庭來説,是一個不小的負擔,海南省正著力解決這一群體的困難。《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方案》4月18日由省政府批准實施,每年每名高中貧困生平均可獲1500元的資助。
記者21日從省教育廳了解到,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有關文件,結合本省實際,海南省出臺了《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省與市縣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標準分為1000元和2000元兩個檔次,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省教育廳提醒,今年海南省除了發放本年度的國家助學金外,還會補齊發放2010年度的國家助學金。
同時,該方案還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5%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此外,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多渠道籌集學生資助經費。
海南省有多少高中貧困生能享受到該助學金呢?
據介紹,海南省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按行政區域核定,11個國定、省定貧困市縣按在校普通高中學生數25%的比例確定,海口市、三亞市按15%的比例確定,其他市縣按20%的比例確定,省教育廳直屬中學按學校所屬區域確定。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統籌分配、下達全省資助指標,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轄區內資助指標的分配與管理。學校組織學生填寫申請表和收集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證件或證明材料,並對其審核。所有通過初選的受助學生須進行公示。(記者 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