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就大亞灣核電站測出放射性氚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近日有香港媒體和境外媒體刊登大亞灣核電站測出放射性核素氚,至去年12月累計釋放量已達香港衛生署規定的可吸入限值的八分之一,內地也有網站轉載,是否説明大亞灣核電站有異常排放?對人體健康是否有影響?
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在核電站運行過程中,向環境排放許可限值以內的一定數量放射性核素氚屬於正常情況,為國際通行實踐。大亞灣核電站自投産以來一直監測煙囪中排放的氚,並每月上報監測數據。2001至2009年,大亞灣核電站2台機組氣態氚年排放量最低為7.2×1011貝可,最高為1.67×1012貝可;2010年其氣態氚年排放量為1.26×1012貝可,為我部批准的氣態氚年排放限值2.4×1013Bq的5.3%。
香港衛生署規定的氚年攝入量限值為1.0×1013貝可,即一個人一年通過呼吸吸入1.0×1013貝可的氚是安全的。有些媒體所稱“至去年12月累計釋放量已達衛生署可吸入限值的八分之一”,可能是將大亞灣2010年氣態氚年排放總量1.26×1012貝可與個人吸入量限值相除得到的,即假定大亞灣2010年排放的氣態氚全部由一個人吸入,再與香港衛生署規定的限值進行比較。實際上,核電站排放的氣態氚隨大氣擴散,經評估計算,大亞灣核電站周圍公眾最大個人的氚年吸入量僅為1.5×103貝可,小于香港衛生署規定的氚年攝入量限值的十億分之一。
由於氣態氚對公眾産生的輻射劑量很低,因此以前沒有象惰性氣體、碘、氣溶膠等一起進行年排放總量管理。大亞灣核電站和嶺澳核電站根據2011年9月1日即將施行的《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2011)的規定,提前于2010年向環保部申請了氣態氚年排放量。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在環保部批復了氣態氚排放限值後,將大亞灣核電站2010年的氣態氚排放量數據在其網站上發佈。部分媒體獲得信息後,誤認為是去年6月份開始測到氣態氚。
該負責人介紹説,大亞灣核電站投入運行以來,我國環境保護部門一直開展輻射環境監督性監測。歷年監測結果表明,大亞灣核電站和嶺澳核電站氣態氚排放量在許可限值以下,對公眾産生的劑量貢獻極低,對人體健康沒有影響,廠址周圍環境空氣中的氚濃度處於本底水平。
該負責人進一步介紹説,氚是氫的放射性同位素,既是天然核素,也是人工核素,半衰期12.3年,發射弱β粒子,主要以氚化水(HTO)的形式存在,性質與普通水一樣。天然氚主要來源於高能宇宙射線與大氣中氮、氧相互作用,人工氚主要來源於核武器試驗、核電站運行等。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21日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結果
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4月21日,在我國黑龍江等19個省(市、區)部分地區空氣中監測到來自日本核事故釋放出的極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北京、天津、山東檢測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銫-137和銫-134,其對公眾可能産生的附加輻射劑量小于岩石、土壤、建築物、食物、太陽等貢獻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的十萬分之一,對我國環境和公眾健康不會産生影響,無需採取防護措施。 >>>詳細閱讀
環境保護部官員表示:國家強力監管保障核電安全
“以國家力量對核設施進行強有力的監管時,核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證。否則,安全的風險將會增加。”4月20日在京舉辦的“內地和香港核電安全技術交流會”上,環保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長劉華這樣表示。
他説,目前我國已經投運核電機組13台,28台在建,另有兩台機組已經獲得建造安全許可證,尚未開工建設。國家核安全局依法通過技術審評、技術驗證、行政許可、現場監督、執法、環境監測等手段,對許可證件持有者核安全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確保其承擔安全責任和依法進行與安全有關的活動。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