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來,我國林業貼息貸款規模大幅度增加,成為林業貼息貸款政策出臺以來增長幅度最大、增長速度最快的時期。
4月26日,全國林業貼息貸款管理業務工作會議在安徽省合肥市召開,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站長孔明在會上透露了這一消息。
據統計,“十一五”期間,全國落實林業貼息貸款510多億元,比“十五”增加320億元,增長2.7倍;中央財政貼息資金達到22.3億元,比“十五”增加14.8億元,增長3倍。
全國林業貼息貸款項目累計營造速生豐産林185萬公頃,撫育213萬公頃次,營造經濟林67萬公頃,改造經濟林31萬公頃,種植經濟植物近47萬公頃,多种經營項目創利稅近104億元,安置就業人員約57.2萬人,林業貼息貸款已成為我國林業産業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
據介紹,自2009年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聯合出臺《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之後,林業貸款貼息範圍進一步擴大,將小額貸款公司林業貸款和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森林旅遊項目等納入了貼息範圍,並提高了貼息率,將地方單位林業貸款貼息率由2%提高到3%,同時延長了貼息期限,將林業龍頭企業加工和養殖項目以及林場苗圃、森工企業多种經營項目貼息期限由2年延長到3年,將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造林貸款的貼息期限延長到5年。通過積極扶持林權抵押貸款和開展林業小額貼息貸款試點,近5年全國共落實新增小額貼息貸款74億元,落實中央貼息資金2.1億元。
孔明告訴記者,“十二五”期間還將進一步協調有關部門完善財政貼息政策,優化林業信貸投資環境,與金融部門開展廣泛的業務合作。同時,突出扶持重點,進一步優化貼息貸款項目結構,加強對林業貼息貸款項目的監管工作和貼息貸款管理基礎工作。
會上表彰了14個林業貼息貸款管理先進單位和12名先進工作者,以及15名林業貼息貸款管理基礎工作先進個人。
安徽、浙江、湖南、江西4省林業廳在會上作典型經驗發言。(記者 溫雅莉 余遵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