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通知,正式確定天津、石家莊、哈爾濱、合肥、南昌、濟南、海口、蘭州、銀川、烏魯木齊等10個城市為第二批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並撥付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同時,綜合考慮試點覆蓋率、追溯技術模式、前期工作進展等因素,繼續對部分第一批試點城市予以資金支持。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要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儘快修改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試點目標,細化試點任務和內容,同時,抓好關鍵環節,科學安排工作進度,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試點城市做好試點工作,及時掌握工作進度並按時驗收;省級財政主管部門要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及時撥付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商務部、財政部將不定期對試點工作進行抽查,對檢查發現工作不力或不按規定開展試點工作的地區和企業,將採取相關措施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