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差別化管理保需求
——《2011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評析
《2011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日前下達,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今年的計劃對用地需求提供了怎樣的保障?與往年相比,今年的計劃又有哪些亮點呢?
亮點一:以“穩增長、調結構、抑通脹”為目標參與宏觀調控
計劃是土地參與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今年中央制定的宏觀調控方針為“穩增長、調結構、抑通脹”,土地利用計劃當然也要圍繞以上目標積極參與宏觀調控。具體來説,“穩增長”即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必要用地,“調結構”即有保有壓、突出重點,“抑通脹”即嚴格計劃的執行,通過控制投資總規模防止通貨膨脹預期。
亮點二:統籌安排各類指標
統籌安排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是統籌國家與地方的用地需求。今年不同於以往,國家只預留了國家基礎設施項目計劃指標,其餘指標全部下達地方。各地要在這個指標範圍內自行統籌安排,不足的部分儘量通過內涵挖潛來滿足。
其次是結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新增圍填海用地和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等工作,統籌安排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必要用地。以浙江省為例,沿海地區可以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充分運用圍填海指標緩解空間不足,山區可以通過造地發展“工業梯田”,佔用一定數量的非耕地和未利用地來解決建設所需的必要空間,平原農區可以通過增減挂鉤進行內部結構調整,而杭州、寧波等地則要加大內涵挖潛力度。
亮點三:突出重點,保障房用地應保盡保
與之前一脈相承的是,今年的計劃仍然堅持了“分類管理、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突出重點”的主導思想。具體來説,一是優先安排民生建設用地,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實行計劃指標單列,確保2011年全國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建設、15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用地,增加公共租賃房和中小套型的限價普通商品房用地,保障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和公共服務用地;二是對農村建設用地實施計劃指標單列,計劃指標安排量不得低於國家下達各省(區、市)用地計劃總量的3%~5%;三是保障基礎設施、抗災救災、水利建設、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等用地。與此同時,嚴禁向高能耗、高污染、産能過剩行業供地,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亮點四:推進土地利用計劃差別化管理
今年的計劃明確提出,清理批而未徵、徵而未用的土地,允許調整使用。據了解,從明年起,部在下達計劃指標時,將根據超過一定年限的批而未徵、徵而未用土地情況,相應實行扣減計劃指標。
對計劃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落實計劃分級管理制度。當前一些地方在分解計劃指標時較多將指標集中在省級,一方面加劇了用地矛盾,另一方面也造成市(縣)一級缺乏集約用地的自覺性。針對這一情況,今年的計劃提出,下達各省(區、市)的計劃指標除預留必要的省級重點建設項目指標外,其餘計劃指標應分解下達到市、縣,把權利和責任都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