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客觀公正地評價各地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促進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近日,衛生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六部門聯合製定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實施方案》,並印發通知。
該通知要求,各地參照《實施方案》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訂轄區內的檢查評估方案,積極開展自下而上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評估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或遇到新情況,及時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溝通。
該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強對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評估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逐級開展對方案制定和檢查評估工作的監督檢查。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檢查評估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