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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出臺實施意見 貫徹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8日   來源:陜西日報

    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2010年3月18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地位

    (一)水利是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命脈。水是生命之源、生産之要、生態之基。水利是現代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生態環境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統,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不僅關係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而且關係到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

    (二)增強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使命感和緊迫感。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歷屆省委、省政府堅持“善治秦者先治水”的理念,帶領三秦兒女開展了氣壯山河的水利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必須看到,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水利建設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水資源總量不足,供需矛盾日益加劇;防洪體系薄弱,“一江兩河一庫區”仍是我省防汛心腹大患;農田水利設施老化失修嚴重,農業靠天吃飯的局面還沒有根本改變;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嚴重,水保生態環境建設任務艱巨;水利基層服務機構不健全,水利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尚不完善。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水利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著力加快農田水利建設,奮力推進水利事業跨越式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三)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興水治旱不動搖,把水利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戰略舉措,突出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大力發展民生水利,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不斷深化水利改革,科學治水,依法治水,掀起水利建設新高潮,為建設西部強省和全面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四)基本原則。一要堅持民生優先。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使水利改革發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民生。二要堅持統籌兼顧。興利除害結合、防災減災並重、治標治本兼顧,統籌城鄉和關中、陜北、陜南三大區域水利協調發展。三要堅持人水和諧。順應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合理開發、優化配置、節約保護水資源,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四要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發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會協同治水興水合力。五要堅持改革創新。加大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攻堅力度,努力破解制約水利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五)目標任務。力爭通過5-10年努力,構建“五大體系”,從根本上扭轉我省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一是基本建成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加快建設一批重點水源和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有效提高城鄉供水保證率,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二是基本建成綜合防洪抗旱減災體系,重要河流和重點城市防洪能力明顯提高,抗禦乾旱能力顯著增強,“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渭河陜西段綜合整治和漢江、丹江重要河段及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建設。三是基本建成農業高效灌溉體系,加快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與續建配套,完善末級渠係建設,恢復和新增灌溉面積580萬畝,新增節水灌溉面積330萬畝,全省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達到2000萬畝以上,農田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四是基本建成水土保持和水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生態環境惡化狀況得到有效遏制,重點河湖和濕地水生態環境得到初步修復,地下水嚴重超採狀況得到扭轉,重要水源地及重點保護區水質全面達標。五是基本建成有利於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有利於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基本形成,水利人才隊伍和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水利公共管理服務和水行政執法能力顯著提升。

    三、加快骨幹水源工程建設,努力突破瓶頸制約

    (六)抓緊“雙十”水源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引漢濟渭這一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力爭“十二五”末建成三河口水庫和秦嶺隧洞主體工程,到2020年全面建成發揮效益。儘快建成引紅濟石調水、陜甘寧鹽環定揚黃續建工程,加快建設東莊水庫、西安李家河水庫、榆林王圪堵水庫、延安南溝門水庫、咸陽亭口水庫等10項重大水源工程,確保大中城市、重點工業區和陜北能源化工基地的用水需求。開工建設銅川龍潭、子長紅石峁、安康洞河、南鄭雲河、洛南張坪水庫等10項中小水源工程,全面增強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産供水保障能力和抗禦特大乾旱的能力。

    (七)構建“雙網”聯合調度工程。以跨流域跨區域調水、大型水庫為依託,實施聯合調度運用,率先建成以引漢濟渭輸配水工程為主脈的關中供水網絡,加快建設以延安延川引黃、榆林大泉引黃工程為架構的陜北供水網絡,努力把陜西建成水利網絡化大省。堅持蓄引提與合理開采地下水相結合,以縣域為單元,儘快建設一批供水聯通工程,逐步實現區域水源相互聯通、水量聯合調度,提高供水保證率和水資源配置效率。

    (八)立足長遠抓好規劃前期工作。全面加快東莊水庫前期工作,力爭“十二五”期間開工建設。抓緊開展榆林大泉黃河引水、府谷岩溶水開發等一批後備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積極做好黃河古賢水庫供水區和南水北調西線受水區規劃,爭取最大用水配額。切實搞好水利普查工作。科學編制水利規劃,強化水利規劃對涉水活動的管理和約束作用。各級財政都要建立和增加水利工程前期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一批重大水利項目前期工作,分層次、分梯隊建立水利項目儲備庫。

    四、突出防汛薄弱環節建設,全面提升江河防洪能力

    (九)實施渭河陜西段綜合整治。根據渭河特性及沿岸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立足於大關中建設,統籌規劃、科學佈局、合理開發,以儘快提升防洪能力、改善生態環境為出發點,全面推進渭河防洪保安、水污染防治、生態環境建設,在適宜地區探索建設蓄滯洪區,力爭五年內取得重大進展,實現“洪暢、堤固、水清、岸綠、景美”目標,為渭河沿線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奠定基礎。

    (十)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以洪澇災害多發易發、保護區人口密集、保護對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為重點,結合偏遠山區、易災區移民搬遷,退田還河,加固堤岸,清淤疏浚,逐步提高中小城鎮和農村地區防洪能力,使治理河段基本達到國家防洪標準。突出抓好漢江、丹江流域重點地段治理,對渭南南山支流和安康東壩進行集中治理,2013年汛期前完成國家規劃內56條河流項目治理任務,2015年底前基本消除重點中小河流防洪隱患。

    (十一)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鞏固大中型病險水庫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步伐,推進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到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52座小(1)型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到2015年前完成重點小(2)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基本消除安全隱患,充分發揮水庫效益。

    (十二)強化水文氣象和防汛預警體系建設。加強防汛預警工程、氣象水文站網改造、水文巡測基地和水文信息化建設,提高雨情、水情、汛情和水質監測預警水平,完善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增強全社會洪澇災害的防範避險能力。在山洪災害頻發地區,加強監測、通信、預報、預警等措施,形成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專群結合的防災減災體系。加強水文資料使用管理,確保水文監測資料的可靠性、連續性和科學性。

    五、加強民生水利建設,夯實農業發展基礎

    (十三)大興農田水利建設。加快實施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節水改造與續建配套任務,在涇東渭北等水土資源具備地區新建一批灌區。實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及排水骨幹工程更新改造,加強重點澇區治理,完善灌排體系。推廣“小工程、大群體”經驗,支持發展小水庫、小塘堰、小水窖、小泵站、小澇池等蓄水工程。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擴大節水、抗旱設備補貼範圍。加強修田造地、中低産田改造和小型水利設施建設,積極實施退耕還林基本口糧田、中央小型水利設施建設重點縣等項目,加快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

    (十四)推進城鄉飲水安全建設。集中連片,板塊推進,加大集中供水工程建設力度,2012年前全面解決規劃內農村飲水安全問題,2015年基本解決新增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的飲水問題。加快城市和縣城供水管網改擴建,完善水質凈化和監測設施,依法加強水源地保護,建立城鄉供水應急機制。制定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用地政策,確保土地供應,對建設、運行給予稅收優惠,繼續實行供水用電與農業排灌用電同價。切實加強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積極實施農村飲水工程保險,推行城鄉供水聯網,建立維修管護基金,鼓勵用水戶參與工程管理。

    (十五)提高抗旱應急能力。健全抗旱應急調度系統,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切實加強旱情、墑情監測系統建設,不斷完善各類抗旱應急預案。建立專業化和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抗旱服務隊伍,著力推進縣鄉兩級防汛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建設一批規模合理、標準適度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立應對特大乾旱和突發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儲備制度。加強人工增雨(雪)作業示範區建設,科學開發利用空中雲水資源。

    (十六)大力發展水電、漁業和移民開發。加強水能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監管,積極吸納社會資金投資小水電發展。大力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擴大小水電代燃料工程規模,搞好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加快推進現代漁業建設,大力實施“名優品牌、科技興漁”戰略,調整漁業養殖結構,切實抓好水産良種繁育基地、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和漁業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大鯢等特色漁業産業。加強漁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水産品質量監督,確保水産品質量安全。認真落實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加大移民扶持力度,加快庫區和安置區移民增收致富步伐。

    六、推進水土保持和水生態環境建設,

    不斷改善生存生産生活條件

    (十七)加快重點水土保持工程建設步伐。認真貫徹新《水土保持法》,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大力推進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確保南水北調供水水質。實施渭河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工程、黃土高原淤地壩建設以及黃河粗泥沙集中來源區攔沙工程,減少入黃泥沙,保障黃河安瀾。加快小流域綜合治理、坡耕地綜合整治工程建設,增加穩産高産基本農田,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實施煤油氣資源開採水土流失補償費專項治理項目,控制能源開發區水土流失。鼓勵支持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步伐,充分發揮大自然的生態自我修復能力。

    (十八)強化水保預防監督。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監督檢查驗收和補償費徵收使用制度,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報率、實施率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率。依法加強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水土保持設施與基本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制度,加大對重點流失地區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堅決杜絕邊治理、邊破壞的現象。

    (十九)深入開展水生態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系統修復,保護好森林、濕地、草場等自然生態系統,維護河流湖泊健康生命。高度重視城市水利建設,依託河道治理、土地開發,建設一批防洪達標、環境優美、設施配套的水生態景觀和水文化園區。強化污染企業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加大城市污水和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加強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水生態環境修復和治理,初步扭轉地下水嚴重超採狀況。積極開展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村莊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加快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有計劃、有重點地興建一批親水性強、效益顯著的水利風景區,提高整體效益和綜合功能。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二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各級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要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固定資産投資中的比重,建立水利投資穩定增長機制。新增財力投入農業部分,主要用於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省、市、縣各級財政都要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結合增值稅改革,完善水電增值稅政策。耕地佔用稅稅率提高後,新增收入要重點向水利設施建設傾斜。省級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用於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部分,在現有1億元的基礎上逐年增加。市縣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要從城市維護稅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城市防洪排澇和水源工程建設。以縣為單位,整合以工代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各類水利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水行政主管部門協調銜接,避免重復立項、重復投資,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切實加強水利投資項目和資金監督管理。積極爭取國家水利投資,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後十年全社會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二十一)全面建立水資源有償使用和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延長征收年限,拓寬來源渠道,增加收入規模。加大煤油氣資源開採水土流失補償費徵收力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確保足額徵收到位。加強水利建設基金、水資源費和水土流失補償費使用管理,確保全額專項用於水利建設。加大對重要水源涵養區域和水源地生態保護與修復治理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跨流域及流域上下游不同區域之間和對重要水源地的生態補償機制。對佔用、損毀水利設施和有效灌溉面積的,要依法予以賠償補償。

    (二十二)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根據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設特點和項目性質,確定財政貼息的規模、期限和貼息率。探索發展大型水利設備設施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開展水利項目收益權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融資。鼓勵和支持發展洪水保險。提高水利利用外資的規模和質量。用水利建設基金、水資源費、煤油氣開採水土流失補償費等收費權為質押,貸款50億元用於農業灌溉設施建設。

    (二十三)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水利。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通過直接、間接融資方式,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整合水利資産資源,加快組建省級水務投資集團公司,省政府在資本金、稅收減免、財政貼息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鼓勵農民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按照多籌多補、多幹多補原則,加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充分調動農民興修農田水利的積極性。積極穩妥推進經營性水利項目進行市場融資。

    八、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十四)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抓緊制定渭河、漢江等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未經水資源論證而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産的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用水。加快行政邊界斷面水量水質監測站點和預警系統建設。嚴格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優化地下水監測站網佈局,強化地下水禁採和限採措施,有計劃、有步驟地封停城市自備水源井,積極採取雨洪水、地表水回灌等措施,補充涵養地下水資源。加強水資源統一調度,建設水資源調度平臺,協調好生活、生産和生態環境用水,完善水資源調度方案、應急調度預案和調度計劃。積極開展水權轉讓試點,加快水權制度建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優化配置水資源。

    (二十五)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水資源浪費。加快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産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嚴格控制水資源不足地區建設高耗水型工業項目,對取用水達到一定規模的用水大戶實行重點監控。切實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制度。加快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全面加強工業企業節水管理,推廣普及農業高效節水技術,儘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工藝、設備和産品。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建設一批高水平的節水工業園區、節水廠礦企業、節水校園社區和家庭節水示範工程。

    (二十六)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抓緊制定各功能區和市界斷面排污總量控制指標,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各級政府要把限制排污總量作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的重要依據,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從嚴控制新建、改建和擴大入河排污口。對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地區和河流,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強漢江、丹江流域以及黑河、石頭河等重要水源地保護,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飲用水源應急管理。加強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加大水質監測力度,積極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與處置工作。

    (二十七)建立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和考核制度。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深化水務一體化改革,對城鄉供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環境治理和防洪排澇等實行統籌規劃、協調實施,加快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堅持流域與區域管理相結合,按行政區域增設水文水資源監測與管理機構,加快組建漢江流域管理局,逐步建立事權清晰、分工明確的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建立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並納入全省目標責任綜合考核體系,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各級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九、深化水利改革,不斷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

    (二十八)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區分水利工程性質,分類推進改革,健全良性運行機制。鞏固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成果,將其向小型水利工程和基層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延伸。積極落實公益性和準公益性國有水利工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費和管理經費,妥善解決水管單位分流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省級財政對貧困地區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給予補助。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制度改革,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逐步推行代建制。經營性水利工程要積極走向市場,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十九)進一步深化農村水利改革。按照“政府規劃、民辦公助、以獎代補、農民受益”的原則,探索建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機制,各級財政要大幅度增加專項補助資金。進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産權制度改革,明確所有權和使用權,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由各級財政給予補助。深化用水戶參與式管理制度改革,大力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加大財政對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

    (三十)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兼顧效率與公平,大力促進節約用水和産業結構調整。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拉開高耗水行業與其他行業的水價差價。合理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穩步推進階梯式水價制度。按照促進節約用水、降低農民水費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運行的原則,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和高揚程抽水電價財政補貼機制。探索實行農民定額內用水享受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的辦法。

    (三十一)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職能明確、佈局合理、隊伍精幹、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以鄉鎮或小流域為單元,健全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強化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公益性職能,按規定核定人員編制,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大力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

    十、加強水利管理,強化水利社會管理職能

    (三十二)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完善水利工程投資控制、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加快建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認真做好水利工程和設施確權劃界工作,落實管理主體和責任。建立完善河道及岸線利用、管理和保護制度,嚴格執行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和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加強涉河建設項目管理,探索和建立河道採沙長效管理機制。

    (三十三)加大依法治水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水法規體系,抓緊完善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深化水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嚴格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洪水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強防汛抗旱督查工作制度化建設。健全預防為主、預防與調處相結合的水事糾紛調處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全面推進水利綜合執法改革,健全完善水政監察執法體系,依法查處水事違法行為。適應水利發展形勢需要,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水政執法隊伍,參照公務員管理,落實執法編制、經費、裝備,統一著裝標識,切實加強水政監察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水政執法監察能力。加強水利普法宣傳,提高全民水利法治意識。

    (三十四)推進水利科技進步和信息化。大力實施科技興水和項目帶科研戰略,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加強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力爭在水利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核心技術上實現新突破。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水利科研實力,搭建資源共享、信息暢通和橫向互動的科技交流平臺。加強水利科技基礎設施和示範基地建設,完善科技成果推廣機制,大力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加快水利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設立水利科技創新獎,加強水利對外合作與技術交流。實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設防汛抗旱、水文水資源管理、水質監測與評價、水土流失監測等信息系統,以水利信息化帶動水利現代化。

    十一、切實加強對水利改革發展的領導,

    形成強大的興水治水合力

    (三十五)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全面推行防汛抗旱、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管理、水庫安全管理、河道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市、縣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堅持把水利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強化目標考核,建立水利建設激勵懲戒機制。對在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給予表彰獎勵。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作為農村基層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把2011年作為全省水利建設年,迅速掀起水利建設新高潮。

    (三十六)加強水利隊伍建設。適應水利發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幹部職工隊伍素質,切實提高水利行業服務社會的能力。支持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安理工大學、楊淩職業技術學院水利類專業和陜西省水利技工學校建設。加快李儀祉紀念館建設,大力推進水文化研究與建設。積極引進、培養和選拔各類管理人才、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流動和激勵機制。支持水管單位引進高素質人才,力爭給每個縣區水利局增加3-5名水利本科專業技術人員,每個基層水管站有1-2名水利大專以上技術人員。加大水利職工培訓投入,加強基層水利職工培訓力度。切實解決基層水利職工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水利幹部職工要大力弘揚“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行業精神,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三十七)形成水利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負責,落實責任,著力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水利部門要搞好規劃、組織、協調和技術服務,為黨委、政府決策當好參謀;發改、財政部門要把水利發展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合理安排水利建設項目,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國土部門要做好水利工程土地徵用和補償工作;農業、林業、建設、環保、人社、編制、扶貧、物價、衛生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有關政策,全力支持水利改革發展;教育、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把水情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和中小學教育體系,把水利列入公益性宣傳範圍,加強基本省情水情宣傳,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水利改革發展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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