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16日公佈《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試行)》,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加以細化,明確在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時附帶銷售的每個車庫(車位)也都要明碼標價。
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山東省商品房經營者採取明碼標價時標價牌、價目表或價格手冊上必須包含的內容,特別提出房屋銷售時附帶銷售車庫(車位)的,應公示車庫(車位)規劃圖、每個車位位置、面積、價格。
為明確掌握已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此次,山東省明確要求商品房經營者應保留銷售價格備案資料、變更報備價格資料、已銷售商品房成交價格資料和由購銷雙方簽字的《商品房銷售價格表》,以備價格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據省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山東省各市已按照國家發改委的部署展開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房地産開發企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未實行“一套一標”,每套將處5000元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記者 趙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