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文化部召開全國文化系統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學習貫徹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宣部、文化部關於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通知》,專題部署全面推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文化部黨組書記、部長蔡武作重要講話,文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歐陽堅主持會議並作總結講話,文化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楊志今出席會議。
蔡武指出,要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原則,“轉制一批”“整合一批”“劃轉一批”“撤銷一批”“保留一批”,全面推進全國文化系統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
除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少數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院團外,其他國有文藝院團(不含新疆、西藏地區)都要轉制為企業。今後不再新設或恢復事業單位性質的文藝院團。國有文藝院團轉制改革,要嚴格標準、規範操作。要完成企業工商註冊登記,核銷事業編制,登出事業單位法人,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已轉企的院團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充分體現藝術規律的經營管理體制,為增強活力、壯大實力、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奠定更加科學的體制機制基礎。
在推進轉企改制的同時,要把轉制改革和資源整合、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同城不同層級的同類國有文藝院團,原則上要予以合併。鼓勵轉制院團以資本為紐帶,跨區域、跨所有制進行兼併重組。通過資源整合,不斷壯大國有演藝企業實力,培育演藝産業的骨幹企業和戰略投資者。
少數經營困難、不具備進入市場條件,也不具備基本創作演出條件,不宜再保留建制的國有文藝院團,可提出登出申請,報同級文化行政部門和編制管理部門批准,依法履行登出手續,也可併入其他企業性質的文藝院團。核銷院團建制,一定要按照《通知》精神,做好資産財務清算和人員分流安置工作。
地方戲曲、曲藝等國有文藝院團中,演齣劇(曲)種屬瀕危稀有且具有重要文化遺産價值的,經批准可不再保留文藝院團建制,轉為公益性的保護、研究和傳承機構,或將相關保護傳承職能連同相關人員、編制和經費轉入當地文化館、群藝館、藝術院校、藝術研究院所等機構,專門從事研究、傳承和展演。
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國有文藝院團,要按照“政府扶持、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增強活力”的方針,深化內部機制改革,形成自我發展的活力,在面向市場、服務群眾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要健全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依法參加事業單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院團在今後發展中,如具備條件,也鼓勵轉企改制。
蔡武強調,各地在推進改革中要吃透中央精神,提高認識,加大力度,積極落實支持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的各項政策,確保改革平穩順利推進。
要增加財政資金投入。財政部門已明確,轉制院團的原有正常事業費,轉制後由財政繼續撥付,主要用於解決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安排專項補貼,幫助轉企改制單位彌補改革成本,並對轉制後企業的重點産業發展項目予以支持;出臺扶持轉企改制單位和文化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在支持轉企改制的政策中,國有文藝院團轉制前支配或使用的國有資産(含土地),轉制後作為其國家資本注入。工商登記註冊時貨幣出資達不到標準的,財政部門或國有文化資産管理機構按政策應予補足。此外,還要充分發揮各級財政設立的文化産業專項資金的作用,採用貸款貼息、項目補助、績效獎勵、保險費補助等多種形式,扶持轉制院團加快發展。
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要落實“一團一場”政策,加大改造、新建劇場的力度,以配置、租賃、委託經營等多種方式提供給轉制院團。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要通過安排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等渠道,對轉制文藝院團重點産業發展項目予以支持,分批為縣級轉制文藝院團配備流動舞臺車、交通車,資助轉制文藝院團更新設備、改善排練和演出條件。
要放寬資本準入條件。鼓勵和支持各種所有制企業以控股、參股、並購、重組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在確保國有資産保值的基礎上,鼓勵藝術名家和其他演職員以個人持股的方式參與院團股份制改造。
要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國有文藝院團轉制後要做好社會保障政策銜接工作,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好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差問題。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待遇標準不變,待遇支付和調整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差問題,要通過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企業年金、加發養老金補貼等多種方式予以解決。原事業編制內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中由財政負擔部分,轉制後繼續由財政部門在預算中撥付。
要拓寬人員安置途徑。對需要分流轉崗的人員,要充分尊重其擇業意願,確有專長的演藝人才,經考核可充實到文化館(站)、群藝館等單位,也可安排其從事社區和農村文化輔導及中小學藝術教育等文化藝術普及工作。要積極建立面向其他行業企事業單位的演藝人才流動機制,搭建演藝人才推介平臺,為分流人員和接續新崗位提供幫助與保障。經協商一致自謀職業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接續社會保險關係。臨時聘用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蔡武指出,各地要用足用好中央已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大對國有演藝企業的發展扶持力度,推動國有轉制院團又好又快發展。
要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今後,政策宣傳性演出、重大節慶演出、對外文化交流、送戲下鄉和擁軍慰問等公益性演藝活動,主要以政府採購的方式,公開面向各類院團招標,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轉制院團。
要強化激勵機制。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項資金,要向具有傳承保護非遺項目職能的轉制院團傾斜,強化生産性保護。對具有重要文化遺産價值但經濟效益低的戲曲演藝品種,可以採取政府購買、補貼等方式委託相關院團進行復排,開展公益性演出。藝術類評獎要更多地面向轉制院團。要完善文藝院團的行業管理,逐步建立統一的演藝企業資質登記和等級評定制度,支持和鼓勵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要完善服務措施。選擇那些改革到位、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大型國有演藝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在資金投入、項目支持、資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傾斜力度。推薦有條件的轉制院團優先獲得銀行貸款、保險承保和理賠,有效降低經營風險,提高收益。幫助條件成熟的演藝企業上市融資。充分利用全國性和區域性産權交易機構,為文藝院團搭建資本、産權、人才、信息、技術等要素的流動平臺。
要加強人才保障。統籌抓好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定向培養、公開招募、業外引進等方式,培養、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
蔡武強調,要切實加大組織領導力度,確保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任務。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通知》精神,引導幹部職工深刻認識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堅定推進改革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要加快完善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形成上下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宣傳和推廣改革典型,將改革不斷引向深入,確保在2012上半年之前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任務。在改革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演職員工合法權益,要充分發揮黨的思想優勢,結合“創先爭優”活動,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歐陽堅就貫徹會議精神,提出明確要求。一是要增強搶抓機遇的意識。充分認識改革既是貫徹落實中央戰略部署的現實任務,也是廣大國有院團面臨的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改革的攻堅期也是加快發展的機遇期,要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切實抓住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中涉及的人員身份轉換、社保銜接、土地處置、資産劃轉、稅收優惠等關鍵環節,為轉制院團儘快壯大實力、增強活力打好基礎、創造條件。二是要增強維護穩定的意識。各地要堅決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確保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在具體推進改革過程中,行動要積極、方法要穩妥。在確保廣大職工的正當權益方面要不折不扣,這樣才能讓廣大群眾理解改革、參與改革、支持改革。要把原則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起來,把企業壯大和個人受益有機統一起來,從而保證改革平穩有序地推進。三是要增強勇於探索的意識。各地要對中央的一系列促進文化産業發展、扶持改革配套文件深入研究,用好用足支持國有院團改革發展的有關政策。同時,要圍繞《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大膽探索,充分發揮主動性、創造性,通過制定更具操作性、更加優惠的地方性政策,解決好改革中遇到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四是要增強統籌協調的意識。各地要在儘快制定本地區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責任,把目標任務分解到部門、具體到項目,通過細緻的協調組織工作,充分利用各種資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進各項改革政策的落實,確保各項改革工作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文化部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員,文化部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及其直屬院團主要負責同志,各地市級文化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安徽省人民政府、遼寧省營口市人民政府、山東省高密市人民政府、江蘇省文化廳、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河北大廠評劇歌舞團演藝有限責任公司6家典型單位的代表,在會上作了經驗介紹。(記者劉修兵、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