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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防總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汛情傳遞要及時準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18日   來源:陜西日報

    陜西省防總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水力發電、水文、水庫等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管理,紮實做好報汛工作,確保今年汛期各類雨水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今年,陜西省共有99座水文(位)站、286個雨量站、20個水雨情自動測報系統和98座水庫,將在汛期向國家防總、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和有關政府提供及時準確的雨水情信息。這些負責報送汛情任務的單位涉及到電力、水文、水庫、水利等有關部門。

    通知指出,向國家、省防總報汛的各水情站和委託外省的水情站,均由省水文局負責接收並按照要求,向國家、省防總、省防汛信息中心實時報送;向國家、省防總報汛的98座大中小型水庫,由水庫運行管理單位通過水文信息智慧傳輸機向所在地水文局(水情分中心)報汛,由省水文局負責向國家、省防總和省防汛信息中心轉報;向省防總聯網傳輸的水雨情自動測報信息和洪水預報調度信息,按照誰建設、誰管理、誰負責的權限與職責,分別由所在市防辦或水庫運行管理單位通過與省防總聯網通信信道及計算機網絡系統向省防汛信息中心實時傳輸水雨情信息和預報調度信息,由省防汛信息中心負責各系統信息的接收、整合、匯總、共享,並向省防總、省水文局實時報送和轉發。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關單位要切實落實好所屬報汛站向國家、省防總的報汛任務,特別是要認真做好水庫報汛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將水庫報汛工作落到實處;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管理,確保各類雨水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向國家、省防總報汛的水情站,要按照《2011年水情站水情任務書》確定的報汛時段、標準和要求報送水雨情信息;向國家和省防總報汛的98座水庫,汛期每日8時報送水雨情信息,非汛期每月1日、11日、21日8時報送水雨情信息。在洪水期啟閉閘門泄洪時應及時加報水庫水情過程。參與渭河、漢江洪水錯峰調度的大型水庫在調度期間按六級加報水情信息和入庫、出庫、洪水預報、調度信息。26座大中型水庫每月1日、11日、21日8時必須及時報送旬、月水庫信息,包括入庫流量、出庫流量、蓄水量、水位和旬月雨量(包括旬、月雨量為0的情況);向省防總聯網傳輸信息的各水雨情自動測報系統,汛期實時傳輸系統內各雨量、水位、水庫遙測站點信息,及時報送洪水預報、調度信息;汛期發佈洪水作業預報的水文、水庫站要按照實時水雨情信息傳輸有關規定,通過網絡和傳真兩種方式分別向省防總報送預報預測信息,並根據洪水發展及時發佈滾動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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