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紀委
重慶市監察局
關於嚴明紀律規定確保安全發展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大型企業:
安全生産至關重要,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今年,全市安全生産形勢總體穩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呈下降趨勢。但是,當前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防患于未然,促進全市安全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做好安全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平安重慶的核心內容,是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的重要基礎。近期發生的生産安全事故,暴露出當前安全監管中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有的紀律觀念淡薄,對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力,管理鬆懈,走形式、搞過場,工作不落實;有的基層基礎不牢,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力,防範措施不到位;有的未認真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安全生産管理不規範,違規、違章操作時有發生。這些問題造成安全措施落實不下去,安全管理嚴格不起來,極易引發生産安全事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重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嚴重損害重慶對外開放形象,必須痛下決心加以解決。
二、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加強安全生産工作。各級各部門要自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紮實的作風,切實抓好安全生産各項工作。一是落實最嚴格的安全生産責任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要堅持“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一崗雙責”。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承擔安全生産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産承擔直接領導(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督)責任;分管專項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監管承擔專項監督領導責任。二是認真履行安全生産職責。要著力安全防範,深入到安全基礎薄弱、事故易發多發等安全形勢比較嚴峻的地方,及時解決各類突出問題;著力抓好落實,堅決把決策部署、監督管理、企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察實情、辦實事、求實效,努力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的生産生活環境;著力改革創新,針對安全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進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推動安全工作的發展。三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四大行動”。要嚴格排查,深入一線,不走過場,一抓到底,全面查找交通、煤礦、建築施工、林業、食品藥品、地質災害、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等各類安全隱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區。針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實工作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三、嚴格安全生産責任追究。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辦發[2009]25號)和《重慶市安全生産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225號)等規定,進一步加大對生産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強安全生産督查督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會同安監、煤監等部門,針對安全生産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抓住關鍵環節、關鍵問題、關鍵崗位,開展安全生産綜合督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二是實行紀檢監察機關安全生産約談制度。對連續發生兩次以上較大生産安全事故;發生一次重特大未遂生産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整治不力的區縣(自治縣)、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由市紀檢監察機關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三是啟動黨政問責。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或本單位一年內發生較大生産安全事故3起且超過目標考核指標一倍的;發生2起以上(含2起)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或1起以上(含1起)特別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的,依法啟動黨政問責。四是嚴查失職瀆職行為。對因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及時,不按規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安全問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排除、防範、監控措施,違規進行安全事項的審核、批准、許可、驗收等引發安全事故的,要堅決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絕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重慶市紀委
重慶市監察局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