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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森防指、林業局發佈關於強化火源管理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6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火源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有效控制人為火,全力防範自然火,堅決遏制和減少森林火災發生。

    《意見》要求,各地應該按照本地森林資源分佈、森林火險區劃和森林火險形勢等情況,因地制宜制定火源管理工作目標,實現林區森林防火宣傳警示設施全面完善,群眾防火減災素質和依法用火意識明顯提高,違規用火行為逐步下降,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得到有效保護。

    《意見》提出了強化火源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堅持依法治火。各地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法規,科學劃定森林防火區和森林防火期,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火源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依法治火,嚴厲打擊非法縱火,嚴肅查處違規用火。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細化違規用火的處罰辦法,不斷提高火源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二是分級落實火源管理責任,按照“誰管理、設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狀、村村制定鄉規民約,逐級落實各級政府及林業經營組織、個人的火源管理主體責任。要採取市包縣、縣包鄉、鄉包村、村包組、組包戶、聯戶聯保、管護人員包片,以及駐在林區單位按系統逐級承包等形式,落實火源管控措施。

    三是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要在林區的交通要道和居民區定點布設火源管理警示物,營造嚴防森林火災的社會輿論氛圍,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全面提高安全用火意識,培育依法文明用火光榮、違法用火可恥的道德風尚。

    四是科學規範野外用火。要結合林區和農林交錯地區的森林火險情況,制定科學的野外用火審批制度。堅持疏堵結合,科學安排生産性用火,有效解除森林防火與生産性用火的矛盾。

    五是嚴格管控非生産性用火。森林防火期內要嚴格規範居民點、旅遊景點和生産作業點等部位的取暖、照明等非生産性用火,防止家火上山;要堅決杜絕森林防火區吸煙、燒烤、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等用火行為。

    六是突出重要區域火源管控。要建立健全重點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林區易燃易爆站庫、林區重要設施等重要區域的入山管理制度,完善火源封控措施。

    七是建立健全聯防機制。要積極推進各行政區、施業區交界地區的火源管理聯防工作,切實做到交界地區在火源封堵、隱患排查、用火審批、責任區劃定等方面的無縫對接。建立常態化的聯防會議制度和信息溝通機制,真正實現聯防、聯撲、聯責、聯心。

    八是落實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措施。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和氣象部門要分工協作,進一步加強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報工作,不斷完善森林火險監測預報網絡,全面落實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發佈制度。

    意見同時提出,要進一步強化火源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強火源管理隊伍建設。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和公益林區要配齊配足管護人員,落實火源管理責任。其他林區和農林交錯地區要加大巡護密度,確保不留死角。鼓勵開展鄉村自防自管、聯防合作,促進火源管理隊伍的多元化和群防化。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促請地方各級政府加大火源管理的資金投入力度,研究和探索穩定火源管理隊伍的財政保障政策措施;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將火源管理人員開支、宣傳教育經費、燃油補貼、設施建設、設備購置資金及鄉村協管人員補貼等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明確和落實火源管理責任。健全火源管理考核獎懲機制。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促請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火源管理的目標考核體系,細化、量化檢查監督辦法和獎懲措施,切實將火源管理工作納入林區基層政府的績效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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