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嚴格落實異常交易地塊上報制度有關問題的函》,要求全國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及時上報招拍挂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異常交易地塊。
根據該文件,需上報的異常交易地塊適用於各類房地産用地。凡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中歸入“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並且符合“招拍挂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條件的,均需要填報,其地價分別對應于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中的居住地價和商業地價。
國土資源部要求,在成交確認書籤訂(中標通知書發出)後2個工作日內,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通過中國土地市場網下載並填寫《房地産用地交易異常情況一覽表》,分別上報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此外,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要對2011年以來的成交地塊進行清理,漏報的地塊應在6月30日前補充上報。
去年12月,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嚴格落實房地産用地調控政策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全國105個重點城市需及時上報異常交易地塊。今年3月,部下發《關於切實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建立健全異常交易地塊上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