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國森林防火通信組織管理工作,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日前編制並印發了《全國森林防火通信組織管理工作規範(試行)》,提出了森林防火專業通信網絡建設基本要求。
《規範》指出,森林防火通信組織管理工作必須遵循統籌規劃、分級負責、科學組織、合理配置,平戰結合、互聯互通、確保暢通的原則。
《規範》明確了森林防火專業通信網建設基本要求,並指出森林防火專業通信網是指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自建或者租用並用於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種通信網絡或者系統。由超短波通信網、短波通信網、衛星通信網、機動通信系統和公用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網、計算機網絡等組成。森林防火專業通信網建設的基本要求是:堅持需求牽引、面向實際,確保功能實用;堅持改革創新、突出重點,確保技術先進;堅持統一標準、一體設計,確保互聯互通。以自建超短波通信網為主,充分利用公眾通信資源,形成互聯互通的通信網絡體系,確保森林防火指揮順暢。
《規範》要求,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建立和完善通信組織管理體系;根據國家有關通信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本規範,制定、完善本地區的通信組織管理規定和制度;依據本區域森林防火建設中長期規劃和通信項目投資計劃,參與建設項目實施工作;制定通信保障預案,加強通信專業技術培訓,組織應急通信演練,保持通信設備處於良好狀態;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合組織森林防火通信聯絡;加大對森林防火通信建設的投入,按照森林防火通信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逐年安排建設和維護資金,保障森林防火通信建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