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從6月18日起正式實施,其核心內容可概括為“12358”。
“一”即一套一標價,一標一處罰。“二”即二類價格違法行為。一類是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等12種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另一類是虛構商品房銷售原價等12種價格欺詐行為。三”即三“部分標示內容。包括房價、相關收費和影響因素。“五”即五種加重處罰情節。包括不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的,轉移、隱匿、銷毀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證據的,編造虛假資料或證據的,拒不接受價格監督檢查的,經告誡或處罰後仍不明碼標價的。“八”即八項標價要求。包括一套一標,商品房銷售之日按規定明碼標價,價目內容真實明確、標示清晰醒目,以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保持一致,廣告宣傳的房價信息和承諾要具體、真實、準確、嚴謹,實施網上交易須在網上公示,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明房價,應同時使用當地通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示房價。
“12358”既是實施細則的核心內容,又是價格舉報電話。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違反細則規定的行為,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受理並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