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第102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原則通過《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針對快遞業務全過程作業的重要環節和關鍵質量控制點,規定基本要求,旨在指導快遞企業科學組織生産管理,解決因快遞作業不規範引發的服務質量問題。
馬軍勝強調,修訂後的《郵政法》明確要求,經營快遞業務須有完備的業務操作規範。制定《規範》是深入貫徹落實《郵政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行業運作水平,改善快遞服務品質,促進快遞市場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規範》對於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健全各項業務操作制度、優化內部運作流程、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意義重大。《規範》不僅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關鍵作業環節提出規範要求,也明確對快遞營業和分揀處理場所的設備設施提出基本要求。同時,對於目前社會普遍關注的收寄驗視、快件分揀、快件安全等問題,《規範》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馬軍勝要求《規範》發佈後,郵政管理部門要指導快遞企業加大投入,改善基礎設施,逐步配備滿足快遞服務“便捷化、信息化、網絡化”要求的設施設備,進一步提高業務操作水平,為快遞轉型升級做貢獻,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
《規範》起草工作今年3月初啟動,起草組深入京、滬、粵、陜四地,對快遞企業開展實地調研,廣泛徵求企業和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意見建議,對修訂中的重要事項局領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起草組根據徵集的89條意見四易其稿。送審稿充分吸收了快遞企業的優秀經驗和《快遞服務》標準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