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快推進省級、地市級港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確保今年年底前實現與部級系統聯網,並做好港口經營業務信息採集及數據錄入,積極穩妥地推進信息系統應用。
據了解,截至目前,天津、安徽、山東、江蘇、福建、廣西、四川七個省級交通(港口)主管部門完成了本級系統中港口經營業務模塊的建設,並初步實現了與部級系統的聯網。通知指出,相關系統已建但未與部級系統聯網的單位,要儘快與部技術服務機構聯絡,確保在今年10月底前與部級系統聯網;未建系統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確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級交通(港口)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省級系統與所管轄行政區域內地市級系統聯網工作。
通知要求,各聯網單位要在今年9月底前、未聯網單位要在今年12月底前在本級系統中完成轄區內港口經營許可證信息、港口經營人信息和港口基礎信息三類港口經營業務信息的採集及數據錄入。今年9月底前完成引航、理貨業務信息向部級系統報送工作,港口安全業務信息報送系統也將與部級系統聯網。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外商投資港口經營人的備案材料,均由省級交通(港口)主管部門經省級系統向部級系統提交。2012年年底前,所有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實現《保安符合證書》的申領工作。
通知強調,各省級、地市級交通(港口)主管部門應及時總結本級系統應用情況,研究系統長效運行機制。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作為部技術服務機構,要加強與各有關單位的聯絡協調,提供技術支持,促進全國港口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