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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14日在北京召開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會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15日   來源:水利部網站

    7月14日,水利部在京召開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會,貫徹落實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總結交流近年來中小河流治理經驗,研究分析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進一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進行全面部署。水利部部長陳雷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任務繁重、時間緊迫、責任重大,我們一定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銳意進取、真抓實幹,加強領導,健全機制,科學治理,保質保量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務,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水利部副部長矯勇主持會議,水利部總工程師汪洪出席。水利部總規劃師、規劃計劃司司長周學文通報了全國中小河流治理總體進展情況。

    陳雷對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他説,近兩年來,水利部、財政部會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堅持規劃先行,明確責任分工,拓展投資渠道,健全管理制度,強化項目監管,創新建管模式。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啟動以來,累計安排1800多個項目,涉及河流近1700條,目前已有330多個項目完工,綜合治理河長6300多公里,1200多萬人和1200多萬畝農田受益。已完工和基本建成的項目在防汛抗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許多經過治理的河段還恢復和改善了河道生態功能,美化了人居環境,發揮了治理的綜合效益,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

    陳雷深刻闡述了中小河流治理的重大意義。他説,經過多年持續建設,我國大江大河治理取得明顯成效,但絕大多數中小河流未經系統治理,洪澇災害頻發,嚴重威脅城鎮和農村安全。黨中央、國務院對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對中小河流治理提出明確要求,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研究中小河流治理問題,制定出臺了《關於切實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的若干意見》,今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再次對中小河流治理作出重大部署。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任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完善防洪減災體系的迫切需要,是對各級水利部門的重大考驗。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清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進這項工作。

    陳雷指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任務,一定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於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上來,把行動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花大氣力,下真功夫,加快推進中小河流治理進程。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要按照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推進中小河流治理,使水利更好地惠澤民生,造福人民。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完善防洪減災體系的迫切需要,必須從完善我國江河防洪體系、確保防洪安全的高度,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對各級水利部門的重大考驗,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需要完成5000多條中小河流重點河段的治理任務,涉及8000多個項目,需要治理的河長高達6萬多公里,年均需要完成1000多條中小河流、1600多個項目的治理任務,時間之緊、任務之重、強度之大、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陳雷指出,中小河流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關係到區域防洪安全,也關係到流域防洪安全,還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必須堅持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根本,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建設、注重實效,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中小河流治理綜合效益,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保障。一要立足防洪體系全局,科學確定中小河流治理標準。國務院批復的七大流域防洪規劃,對流域干支流、上下游的防洪措施進行了統籌安排。中小河流治理必須體現全局性和系統性,堅持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妥善處理好與大江大河干支流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的關係。要統籌流域防洪要求,統籌河流整體防洪要求,統籌地區發展水平。二要著眼維護河流健康,科學確定中小河流治理模式。中小河流治理涉及河流眾多,要高度重視大規模治理可能産生的生態影響,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學確定治理模式,維護河流生命健康。要盡可能保持河流自然形態,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注重河湖水系連通。三要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科學確定中小河流治理重點。在實施過程中,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十二五”發展規劃,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區分輕重緩急,有序加以推進。要突出重要河流河段,突出與江河支流治理銜接的項目,突出災後重建項目。四要圍繞充分發揮綜合效益,科學確定中小河流治理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分佈廣、類型多,不僅關係防洪安全,而且還涉及供水、生態環境保護等,必須科學制定治理方案,確保發揮綜合效益。要充分考慮河流特性,統籌兼顧河流功能,科學進行方案比選。

    陳雷強調,“十二五”期間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務已經明確,必須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地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全力以赴打好中小河流治理攻堅戰。

    第一,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治理的組織體系。一要成立省級領導小組。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水利、財政等相關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區域的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二要加強部門協調。省級水利部門要主動加強與財政等部門的溝通聯絡,建立定期協商機制,加快項目審批,積極落實中小河流治理資金,研究解決中小河流治理中出現的問題。三要明確職責分工。各地要逐級落實各級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責任,逐條河流落實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和建設單位責任人。省級水利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同志要具體抓,明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

    第二,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一要確保前期工作投入。經與財政部協商,已明確可從中央和省級每年安排的中小河流治理財政專項資金中,拿出一定資金用於規劃內項目前期工作,待初步設計批復後再納入具體項目概算。各地要落實好這一政策,切實保證項目前期工作投入。二要加強前期工作組織。省級水利部門要切實負起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的組織責任,統籌勘測設計力量,建立“以大幫小”“以強幫弱”的工作機制。對於治理項目集中的地區可以採用集中設計的方式,擇優選擇有實力、資質高的勘測設計單位承擔初步設計編制工作。三要保證前期工作質量。要監督指導勘測設計單位嚴格按規程規範和水利部、財政部《關於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設計編制的指導意見》,編制前期工作文件,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審查審批,落實審查審批責任,把好前期工作質量關。

    第三,切實保障中小河流治理資金投入。一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明確省、市、縣配套資金比例和資金籌措責任,確保規劃治理項目資金足額、及時到位。二要合理利用各類專項資金,多渠道籌集地方配套資金。三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出臺優惠政策,創造條件鼓勵和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參與建設。

    第四,積極創新中小河流治理的建管模式。一要抓好項目法人組建。積極指導縣市組建符合要求、組織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的項目法人。二要規範招標投標。省級水利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水利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監管,監督項目法人規範招投標。三要加強建設監理。各地要高度重視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的監理工作,充實監理隊伍,強化對監理人員的監管,充分發揮監理作用。四要及時竣工驗收。研究制定驗收管理辦法,既要符合程序,又可適當簡化操作,確保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及時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發揮效益。

    第五,全力確保中小河流治理的四個安全。一要確保工程安全。要落實好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建立健全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和政府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質量監督體系,加強施工圖審核,把好材料進口關,強化施工質量檢測,確保工程質量。二要確保資金安全。要加強資金監管,杜絕擠佔、挪用、截留建設資金的現象。三要確保生産安全。要完善各項安全生産措施和應急預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度汛方案和低溫、雨季等惡劣條件下施工方案,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發生。四要確保幹部安全。要加強廉政教育,完善監督預防體系,結合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健全相關制度,防止發生領導幹部插手干預招投標、合同簽訂、材料採購等違反規定的行為。

    第六,切實建立工程建後管護的長效機制。要在加快工程建設的同時,儘快研究建立保障工程良性運行的長效管護機制,鞏固治理成果,確保工程長久發揮效益。一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好工程建成後的管理責任、管理人員和管護經費。二要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各地要相互學習借鑒,結合實際抓緊建立中小河流管護的長效機制。三要依據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水行政執法,強化中小河流河道管理,杜絕亂採、亂挖、亂堆、亂建等現象,保障河道安全。

    陳雷強調指出,今年是中小河流治理由試點階段轉向大規模實施階段的第一年。抓好今年各項工作,對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進度、確保按期完成中央確定的治理任務,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一要狠抓前期工作。抓緊編制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十二五”後三年治理任務,確保前期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深入推進。二要狠抓責任落實。今年起,中小河流治理將全面實施責任書制度,水利部、財政部將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別簽訂中小河流治理責任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逐級簽訂責任書。三要狠抓建設管理。採取強有力舉措,千方百計保證工程建設進度。四要狠抓機制創新。建立健全質量保證機制,建立健全進度通報機制,要建立健全獎懲機制。五要狠抓監督檢查。要把監督檢查作為確保四個安全的重要手段,對檢查、稽察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定期通報、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問題特別突出的項目要掛牌督辦。六要狠抓宣傳培訓。要加大中小河流治理成效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對治理項目在防洪減災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進行廣泛深入報道,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矯勇在總結講話中強調,這次會議內容豐富,效率很高,達到了進一步提高認識,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要求的目的。陳雷部長的重要講話,對中小河流治理的重大意義、思路和理念進行了系統闡述,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指導性文件,要認真學習領會,切實貫徹落實。

    矯勇就貫徹落實好本次會議精神提出明確要求。一要統籌總體安排,確保中央中小河流治理目標如期實現。要明確任務目標,合理規劃佈局;嚴格各項措施,建立領導機構;狠抓關鍵環節,明確重點內容;做好溝通協調,主動加強聯絡。二要抓好前期工作,把科學治理理念落到實處。要落實前期經費,落實相關政策;科學統籌安排,優化設計隊伍;提高設計質量,編制好設計文件;嚴格技術審查,確保審查質量。三要落實資金投入,把治理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大中央投入,用好各項政策;落實地方資金,拓寬資金渠道;落實獎懲措施,加強績效評價。四要加強建設管理,把質量進度安全落到實處。要保證建設進度,明確時間節點;保證工程質量,加強質量管理;保障生産安全,落實安全措施。五要強化監督檢查,把各項工作職責落到實處。要完善檢查監督體系,重點檢查工作責任是否落實到位,重點檢查工作措施是否到位,重點檢查整改是否到位。六要明確獎懲制度,擬實施中小河流治理末位懲罰制度,並與重大項目審查審批挂鉤。

    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的主要負責人就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作了大會交流發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水利部有關司局、直屬單位和各流域機構負責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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