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特殊工種從業者辦理提前退休時,必須要經過不少於10天的“公示關”。日前公佈的北京市規範退休核準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確保養老基金安全,制止違規辦理退休行為。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不得辦理個人委託存檔,不得以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名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通知指出,7月起,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退休時將獲核準告知書,包括辦退休的依據、核準條件、核準程序、核準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錄以及監督電話等。
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在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時,將設置專人專崗來核準,並對職工原始檔案記載與社保數據庫及《繳費手冊》中記載的職工繳費狀況等進行比對。情況不符的,不予核準。對申報單位,要實行分級管理,通過對申報特殊工種退休的數量、核準未通過的比例、原因和存在的問題等指標進行評估,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將被重點監控;問題特別嚴重的,將責令其整改,整改期內(不少於3個月)可暫停申報辦理特殊工種退休。
辦理特殊工種退休時,還需要公示。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經過公示無異議後,方可正式辦理退休。公示期一般應不少於10日。
此外,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不得辦理個人委託存檔,也不得以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名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應由企業依法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由企業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核準手續。
為方便存檔人員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7月起,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應在本人戶籍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託存檔手續,並由存檔機構向本區縣退休核準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不得跨區縣存檔也不得跨區縣辦理退休核準手續。在7月之前已經跨區縣委託存檔的,可維持現狀,並由該存檔機構向本區縣退休核準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