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認真貫徹落實
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
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今年上半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正確領導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國安全生産形勢保持了持續穩定好轉的發展態勢。但進入7月份以來,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産形勢十分嚴峻。特別是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陽市境內一輛嚴重超載的長途臥鋪客車在行駛途中發生燃燒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傷,社會影響很大。對此,溫家寶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強調指出最近生産、交通、建設等領域事故頻發,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安全生産各項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7月21日,張德江副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針對近期事故多發的態勢,深入分析當前安全生産形勢,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綜合防範措施,進一步部署下半年安全生産工作。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警鐘長鳴,從零開始、常抓不懈,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加強責任落實,加強安全監管,切實把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到實處,進一步強化綜合預防措施,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進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深刻指出了當前安全生産形勢的嚴峻性和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高度負責。我們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堅決抓好貫徹落實。
為切實迅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落實安全責任,加強防範檢查,切實做好安全生産各項工作,督促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認識近期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來,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總體穩定、持續好轉,但重大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時有發生,部分省(區、市)重大事故同比增加;煙花爆竹、消防等行業(領域)事故上升;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導致的事故仍然多發。特別是進入7月份以來,一些地區接連發生道路交通、煤礦瓦斯、礦山透水、煙花爆竹爆炸、消防火災、建築物坍塌和橋梁垮塌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社會反響強烈、影響惡劣。除京珠高速河南信陽“7•22”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外,還先後發生了廣西合山煤業八礦“7•2”透水潰漿、貴州省平塘縣牛棚煤礦“7•2”透水、湖北省仙桃市 “7•4”追尾翻車、山東省棗莊市防備煤礦“7•6”火災、山東省濰坊市昌邑正東礦業有限公司盤馬埠鐵礦“7•10”透水、湖北省武漢市 “7•12”火災等6起重大事故,共死亡和下落不明136人,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造成嚴重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了當前安全生産工作中仍然存在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防範措施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到位、治理整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一些重大隱患得不到及時治理,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大量存在,最終釀成事故,教訓極其深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務必保持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警覺,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對當前安全生産形勢的科學判斷上來,統一到中央對安全生産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産形勢的嚴峻性、複雜性、長期性和反復性,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安全生産各項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努力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確保安全生産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位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中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健全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把安全生産責任層層落實到車間、班組和每一個生産環節、每一個工作崗位;要強化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者的責任,認真落實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嚴防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現場遇到險情必須第一時間停産撤人。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堅決責令停産整頓或依法關閉,堅決遏制事故多發的勢頭。要強化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依法依規嚴厲查處每起事故,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嚴肅懲處事故背後的失職瀆職、違法違規和腐敗行為。
三、進一步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防範,全面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入排查治理隱患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近期事故多發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立即組織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要著力預防、綜合施治,繼續抓好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道路橋梁、建築施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貿和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深查隱患,強力整治,多措並舉,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要反復抓、抓反復,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著力治大隱患、防大事故。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特別是要深入開展煤礦瓦斯綜合防治、小煤礦兼併重組和整頓關閉,提升防範抵禦瓦斯、水災等事故災害的能力;繼續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客運車輛,特別是長途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和酒後、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降低事故總量。要強化制度、規範運行,著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的經常化、制度化建設,並將其納入企業日常管理和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建立跟蹤督促整改制度,對重大隱患層層掛牌督辦,該停産整頓的絕不放過、該取締關閉的絕不手軟、該異地搬遷的絕不拖延;要強化源頭治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産許可制度,嚴格行業安全準入,切實做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
要切實做好汛期安全防範工作,進一步強化汛期安全責任,認真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凡是有重大水災隱患和受山洪、泥石流威脅隱患的生産經營單位,在強降雨、颶風等極端天氣來臨之前,必須停産撤人,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要完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和應急聯動機制,並加強極端天氣條件下人員撤離和搶險救災演練。各地要進一步部署開展汛期安全生産大檢查,確保主汛期安全生産。
四、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
要繼續保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以下簡稱“打非”)的高壓態勢,對二季度以來的“打非”專項行動開展“回頭看”,針對習慣性、頑固性和屢整屢犯、反復發生的非法違法行為,加強聯合執法,加大處罰力度;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單位,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已經取締的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單位,要嚴防死灰復燃;依法嚴懲事故發生後相關責任人瞞報謊報和逃匿等非法違法行為;要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打非”責任落實到縣鄉兩級政府,關閉措施落實到現場,懲處手段落實到實際控制人,消除隱患、不留後患。要進一步加大處罰懲治力度,對“打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和經停産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産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産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並堅決查清斬斷非法生産原料供應和産品銷售的經濟鏈條,徹底根除非法違法行為背後的“保護傘”,剷除安全生産領域的黑惡勢力,防止前糾後犯,防止新的非法違法行為發生。
五、進一步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大力推進安全生産科技進步,切實提高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能力
要加強督促和指導協調,著力加快推進煤礦、非煤礦山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加快道路運輸相關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漁船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大型尾礦庫在線監控系統、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系統等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確保國發〔2010〕23號文件明確的各項安全技術裝備安裝應用工作按規定時限完成,通過科技進步提升重點行業的安全生産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要加快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14個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積極推進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救援能力,認真做好每一起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要加大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力度,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和已經制定的工作規劃認真抓好落實,結合實際情況,實施分類指導,通過典型引路,實現分批達標。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責令停産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企業,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六、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監管監察效能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充分發揮部門間聯席會議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産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加強掛牌督辦、跟蹤督辦和約談工作。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同時,要針對安全生産區域性和行業性特點,組織專家開展安全技術服務,做好工作指導,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實安全監管監察隊伍,積極改善安全監管監察條件,加強安全監管網絡信息化建設,促進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七、進一步強化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産群防群治能力
要加強安全法制教育,結合“六五”普法活動,健全完善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安全生産業務和應急救援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活動制度,通過以案説法等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築牢安全生産思想防線。要積極開展安全培訓,發揮各級安全培訓機構的作用,切實強化職業教育培訓、崗前培訓、全員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嚴格規範安全行為。要大力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面向全社會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宣講活動,積極推進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安全發展城市、安全社區等創建活動,推廣先進的安全理念,切實增強全民安全素質和意識,著力提升社會成員和從業人員的自主保安、互助保安和群防群治能力。要加強社會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做好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新聞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産網絡輿情監測制度,充分發揮廣大社會成員、社會組織和企業職工群眾參與、支持和監督保障安全生産工作的作用。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並認真抓好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迅速將有關精神和要求傳達到地方政府、部門和所有生産經營單位,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安排,認真貫徹落實,務求取得實效。請各省級安委會和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於8月3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