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針對7月份以來全國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情況,衛生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提高認識,高度警覺,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責任感,切實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強化綜合預防措施,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衛生部對近期衛生系統安全生産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貫徹全國部署實施《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達到“人人受到教育、強化意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的目標。加強對消防重點部門部位、設施器材、施工建築場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製劑的安全檢查,重點加強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安全用火培訓。結合本單位特點,制訂完善消防和應急疏散預案,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至少每半年要組織開展一次消防演練。二是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繼續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堅決查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完善食品添加劑標準。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測體系與評估能力建設,加強對食品安全隱患的信息通報、應急評估和預警。認真組織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選址、佈局、生産用水、設備、衛生、出廠檢驗、包裝、銷售記錄等情況。三是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在用醫療儀器、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以及對醫療安全重點部門和重點環節的管理,消除醫療安全隱患。認真落實診療、護理技術規範和醫療質量管理核心制度,規範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加強對患者的疏導和安全管理,加大對病房的安全巡視力度。四是積極準備,全力做好災難事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災難事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啟動衛生應急響應機制。加強與安監、民航、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的配合與溝通,提高救治傷員的效率和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因傷死亡和因傷致殘。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積極開展傷員救治的培訓和演練,建立無縫銜接的院前與院內綠色通道,做好人員、器械、藥品等儲備,一旦發生安全生産事故,保證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治。五是強化安全管理意識,穩妥做好安全保衛及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本單位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重點加強對重要建築、要害部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和關鍵設施的安全保衛巡查。增強防恐意識,嚴密防範敵對勢力搞暴力恐怖破壞活動。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高度關注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及早發現苗頭性問題,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衛生部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安全生産責任層層落實到每一個部門、環節、崗位、職工。對發生安全生産事故的,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立即全面開展一次安全生産自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抓緊時間整改,對短時間內難以整改到位的,制訂有效措施,針對性加強管理。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督導檢查。衛生部將於近期對部直屬單位進行督導檢查,並予以通報。同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