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出《關於國家動漫精品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從8月1日至9月30日,三部門同時接收各地申請入選“國家動漫精品工程”的申報材料。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將根據申報項目的思想性、藝術性、創新性和品牌化、市場化、産業化價值組織有關專家評審,最後由扶持動漫産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終審。
為貫徹落實《文化産業振興規劃》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我國動漫産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促進我國動漫産業發展,在中央財政的支持下,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共同實施國家動漫精品工程,通過申報和評審,扶持和資助動漫精品的創作、生産、推廣和傳播,推動動漫産品進一步品牌化、市場化和産業化。
《通知》規定,在我國合法註冊成立、從事動漫産品製作和經營的內資法人單位均可進行申報。國家動漫精品工程主要扶持優秀動漫創意和優秀動漫産品。其中動漫創意是指具備基本動漫形象、角色設定、劇情安排、場景設計的成熟構思,並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産業開發價值的實施方案。動漫産品指擁有自主知識産權,于2009年1月1日後創作、生産、開發完成的動畫電視、動畫電影、漫畫、動漫出版物、新媒體動漫、動漫演出及動漫形象。
《通知》要求,申報漫畫、動漫出版物、新媒體動漫、動漫演出及動漫形象項目的申報單位向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或新聞出版局進行申報。接受申報的文化廳(局)或新聞出版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向文化部或新聞出版總署申報。申報動畫電視、網絡視聽節目中的動畫片、動畫電影的申報單位通過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廣電廳(局)向廣電總局申報。中央有關部門直屬單位可參照上述申報程序直接將申報材料分別報送文化部、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
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將根據評審結果確定資金支持額度,併為獲獎項目搭建産業化推廣平臺,組織開展宣傳推廣活動,加強對獲扶持項目的知識産權保護。各地應對入選國家動漫精品工程項目給予地方資金配套,額度原則上不低於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額度並予以宣傳推介。
《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要及時向本轄區的動漫企業傳達本次申報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並認真組織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