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重慶市公安局首批1.7萬餘名民警在全市的45個考點參加了全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這是公安民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自今年1月正式實施以來,由省級公安機關組織的首場考試。
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到今年年底前,全國31個省(區、市)以及鐵路、交通、民航、森林、海關公安機關將陸續完成本地區、本系統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全體在編在職民警將分期分批參加考試。
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和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公安部在總結各地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將執法資格等級考試納入“三項建設”和“三項重點工作”的總體部署,從“地方考”上升為“全國考”,自2011年1月正式實行全國公安民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以此來帶動和引導民警學法用法,全面提高公安隊伍的執法能力和素質水平。
據公安部法制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分為基本級、中級和高級,考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刑偵、經偵、治安、交通等警種專業科目,執法資格等級有效期為5年。全國公安機關所有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都必須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未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的,不得辦理案件;擔任縣級、市(地)級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必須取得中級以上執法資格。其中,基本級和中級執法資格考試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命題、統一評判。高級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和公安部組織的執法資格等級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統一評判。
根據公安部部署,全國各省級公安機關以及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機構將於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首次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經籌備,重慶市公安局在全國率先開考。
據介紹,重慶市全體民警將分為兩批應考,6日進行的第一批考試共有1.7萬餘名民警參加。重慶市公安局在直屬單位、區縣(分)局兩級共設立45個考點、781個考場,全程錄音錄像。
考試當天,公安部派出的3個巡考組和重慶市公安局的42個現場督檢組分赴各考點流動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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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升級考核制度”等精神和要求,切實提高人民警察的執法素質和水平,公安部2010年9月印發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辦法》,自2011年起在全國推行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
考試辦法規定,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分為基本級、中級和高級,公安機關在編在職的所有人民警察都必須參加2011年各省級公安機關組織的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
考試辦法規定,執法資格等級考試情況記入人民警察檔案,作為晉陞職務、級別的重要依據。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提拔執法資格等級高的人民警察。擔任縣級、市(地)級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的人民警察,必須取得中級以上執法資格。未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的,不得晉陞職務、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