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實施辦法(暫行)》,對陜南移民搬遷安置中的有關具體問題給予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根據陜南地區地形地貌特徵和居住習慣,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採取以集中安置為主的辦法組織實施。集中安置每戶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畝以內;分散安置每戶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畝以內。搬遷對象要優先搬遷受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威脅的村、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搬遷群眾中的特困戶,每戶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戶、五保戶佔本市搬遷總戶數的比例不得超過10%,其他搬遷戶原則上分別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種建房面積的房屋安置。搬遷戶安置要根據家庭實際人口,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標準選擇確定以上三種戶型。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種建房面積,由搬遷戶按照不同的戶型分別負擔1萬元、2.5萬元、4萬元。建房所需其餘資金由各級財政補助並整合項目資金統籌解決。分散安置按每戶3萬元的標准予以補助。搬遷群眾中的特困戶、五保戶和孤寡老人按照規定面積,由政府免費提供住房,所需資金各級財政安排解決。五保戶和孤寡老人也可納入敬老院、社會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養。
《辦法》明確,依據《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結合陜南各市實際,制訂年度和3年移民搬遷安置計劃,將搬遷任務落實到戶、到安置點。陜南移民搬遷區涉及相關的稅、費減免由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依法制定減免政策,住房和城鄉建設、林業、水利、扶貧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能範圍內依法制定優惠措施。(記者 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