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項目專家評審工作在京啟動。
本次專家評審主要對申請項目逐一進行審核,淘汰不符合《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申請指南(2011年度)》(簡稱《指南》)基本要求的項目;對符合條件項目進行評價和打分,核實其節能減排量(替代燃料量)或投資額,並提出建議補助標準,為確定專項資金補助方案提供依據。
評審主要圍繞申請條件與《指南》要求的相符度、申請項目與《指南》要求的符合度、申請資料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可信度、節能減排或投資額核算的科學性、技術方案的合理性、節能減排的促進和導向作用、在全行業推廣應用的價值等八方面進行。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從一般預算資金和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中安排適當資金用於支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初期投資效益不明顯,但社會效益明顯、公益性較強或國家發展戰略重點支持的節能減排項目。其支持對像是開展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重點支持國家及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項目實施單位及“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