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8月20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調控監管確保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要求採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強物價調控,遏制價格上漲勢頭,力爭使全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實現逐月下降。
今年1-7月,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累計上漲6.8%,漲幅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3個百分點,比全年預期調控目標高2.8個百分點。其中,肉類、瓜果、蛋類、糧油等食品類價格以及居住類和服務類價格持續上漲。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穩定市場價格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穩定市場價格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將穩定市場價格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
《通知》要求,要著力保障生産和供應。一要認真落實“米袋子”、“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持續加大對蔬菜生産流通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蔬菜種植基地建設,擴大蔬菜生産規模,提前做好冬季蔬菜生産以及越冬蔬菜供應的準備工作。二要紮實做好糧油、蔬菜和日用消費品的産銷銜接工作,加快蔬菜批發市場、社區菜店和冷鏈物流建設,完善糧食、食用油、蔬菜等應急保障預案,切實保障農副産品和日用消費品供應。三要對全省“綠色通道”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回頭看”,集中開展督促檢查,確保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督促當地市場管理單位,規範集貿市場攤位費,促進農超對接,儘量降低流通成本,保證本地供應。四要抓緊抓好豬肉價格穩定工作,加大對生豬規模化養殖的扶持力度,對存欄達到一定規模的生豬生産骨幹企業予以重點扶持,及時撥付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扶持資金和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補貼資金。五要積極做好煤電油氣運協調工作,保持價格和市場供應穩定。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價格調控工作。一要進一步完善甘肅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優撫對象啟動聯動機制,及時實施價格臨時補貼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二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機制,逐步實現各項社會救助、保障標準提高幅度與當地經濟發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長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標。三要抓緊制定完善糧油、肉類應急供應方案,確定糧油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名單,認真落實省、市、縣三級儲備任務。引導企業增加商業庫存,確保能夠滿足本地區城鄉居民的消費。做好儲備商品特別是越冬蔬菜儲備調運和投放的準備工作,切實加強市場供應和調節。四要抓緊建立並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積極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農副産品生産、保障市場供應、補貼低收入群體,解決群眾的實際生活困難,其中用於支持“菜籃子”生産流通的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當地基金總額的30%。五要及時公佈市場價格情況,客觀分析價格變動趨勢,準確解讀價格政策,切實穩定市場漲價預期。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抓好市場和價格監管。一要嚴格價格和收費管理。除國家安排的調價項目外,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今年底前一律不得出臺新的政府調價措施。各級發展改革(物價)部門要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涉及居民用水、用電、用氣等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降低偏高的價格和收費標準。二要繼續強化糧食和蔬菜市場監管。各級糧食、質監、工商、金融等部門要繼續加強對糧食收購、加工企業的資質、融資、最高庫存限量標準、糧食交易行為的管理和監督,強化蔬菜市場交易行為監管和價格監測工作,減少流通環節,防止惡意串通,保證交易公開、公平、公正。三要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開展價格形勢月度分析通報制度,加強價格走勢監測分析,及時報送監測信息,研究完善價格應急預案,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四要著力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對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以及惡意囤積、惡性炒作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快查處。各級政府要確保“12358”價格舉報電話暢通,認真受理群眾的投訴舉報和諮詢。
《通知》強調,要強化制度建設,加大調控監管力度。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落實控價各項目標任務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抓緊安排部署,逐級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進一步落實好市場價格調控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今年9月、10月、11月,省政府每月將對各市州居民消費價格漲幅進行考核,對漲幅超過上月的市州予以通報批評並進行約談。年終,對價格管控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市州,省政府將對第一責任人實施問責。同時,還將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適時對市場價格漲幅較高的市州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在《通知》下發的同時,省政府還將價格調控目標任務責任細化分解為25項,明確了責任單位。(記者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