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已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努力降低價格上漲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的不利影響。
據了解,該機制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為主要依據,以低收入群眾為對象,實行臨時價格補貼。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持續出現較大幅度上漲,造成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開支明顯增加,基本生活受影響時,政府將及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使之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銜接,共同構成低收入居民生活保障體系。
發放臨時價格補貼的對象主要是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保障範圍只許擴大不許縮小,擴大保障範圍所需資金由各地政府解決。
根據實施方案,臨時價格補貼發放以地級市為單位,當各市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連續3個月平均漲幅達到或超過5%時,各市政府應立即啟動臨時價格補貼機制,由有關部門按月向補貼對象發放臨時價格補貼;當各市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連續3個月平均漲幅回落到5%以內時,即停止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此外,連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6個月以上,要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鄉低保標準、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自提高標準之日起,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另悉,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漲幅達到和超過15%時,將另行研究補助標準和辦法。當物價漲幅較大時,各地還可視情況對大中專院校食堂、家庭困難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