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建築節能工程質量的監管,從強化設計備案、材料進場把關、推進信息公示和加強監管等4個環節入手,確保民用建築節能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嚴把設計審查、備案關。未取得建築節能主管部門意見以及審查不合格的項目,建設工程管理部門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二是嚴把材料進場關。未向建築節能主管部門申請備案以及經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行竣工驗收、不予返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三是建立健全建築節能信息公示制度。民用建築工程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單位應在項目施工、銷售現場進行民用建築節能信息公示,按照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書》,設置《民用建築節能工程信息公示牌》。四是加強監督管理。對相關責任主體違反建築節能法律、法規和建築節能標準的,應責令整改,並視情況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及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罰。
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將建築節能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作為建築節能管理工作的重點來抓,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對建築節能工程實施全過程監管。嚴格按照有關建築節能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加大對建築節能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參建各方質量行為以及節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復檢和施工過程現場實體檢測行為。(美娟 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