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調研貴州座談會在築召開。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貴州副省長辛維光出席座談會。
座談會上,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等省直部門向甘藏春一行彙報了貴州省執行《土地管理法》以及國家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做法,並結合貴州省實際,對《土地管理法》中關於徵地範圍、城中村改造、徵地審批、徵地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徵地程序、徵收範圍以外的用地、低丘陵緩坡的利用等9個方面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
聽取了彙報後,甘藏春與貴州省代表就貫徹《土地管理法》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失地農民安置和社會保障措施、就業安置、徵地補償與補償標準、徵地程序、耕地保護、農村水利等內容進行了廣泛交流。他要求貴州省要深入學習領會胡錦濤總書記8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學習會上有關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講話,並按照《講話》精神促進貴州省土地管理制度建設。甘藏春還對貴州省在貫徹國家各項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中關係到重大民生、耕地保護和農村穩定等熱點問題,提出了指導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