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工作9月上旬全面啟動,預計在年底前將這項生活補助發放到每名對象手中。
日前,民政部與財政部共同下發通知,規定自今年起,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範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此類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對象。
據了解,自治區民政廳啟動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工作後,按照政策宣傳、初審把關、材料復核、會審認定、建立檔案、數據統計上報等7個步驟分步實施。在審定工作完成後,區、縣兩級民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信息填入《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信息採集表》,統一錄入,與其他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一樣,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機制。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各市、縣(市、區)的個人申報工作已全面展開,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