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一輪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品種,下同)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目前即將完成,河北省衛生廳9月7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工作管理。
通知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自行採購基本藥物。為保證臨床用藥,因緊急情況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臨時使用省集中採購中標目錄以外的其他藥品時,可先一次性採購和應急使用,但須在10日內逐級向省衛生廳備案採購情況。
通知還要求,基本藥物由中標企業自行委託經營企業進行配送或直接配送,並對藥品的質量和供應負總責,各市、縣(市)衛生局不得以任何形式選擇經營企業配送藥品。同時要加強對中標企業配送工作的監管,保證一般藥品在24小時內送達(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急用藥品在4小時內送達,並認真履行相關伴隨服務。此外,基本藥物採購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供貨企業按照合同要求將基本藥物配送到鄉鎮衛生院,由鄉鎮衛生院按照實際購進價格向村衛生室供應基本藥物。村衛生室不得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