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保局近日印發了《關於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次明確將高技能人才納入《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申辦範疇。
根據《通知》,本市從兩方面進一步放寬了申辦 《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下同)的條件:一是符合本市緊缺急需專業類別目錄的人員,其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的學歷條件從本科放寬到大專。緊缺急需專業類別目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發佈。二是明確將高技能人才納入 《上海市居住證》的申辦範疇,具有國家二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本市重點行業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在與實際用工的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可為其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此外,還進一步明確了緊缺急需的特殊專門人才,可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評估推薦意見,經審核後按規定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
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5年有效。(記者 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