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促進西藏教育事業發展,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結合西藏各地(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校生人數及校舍情況,近日,自治區下達了2011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共2500萬元,用於各地實施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項目。
自2006年以來,中央每年下達西藏2200萬元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項目專項資金,今年,自治區在此基礎上增加了300萬元配套專項資金。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教育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地(市)、縣級教育和財政部門必須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特設賬戶”,以便各地(市)根據本地中小學校舍實際情況及時靈活統籌安排維修改造項目。
同時,為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校舍安全,今年8月初,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教育廳聯合修訂了《西藏自治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的用途、使用原則、項目規劃、資金撥付程序、項目公示和工程預算、竣工決算等制度,提出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集中支付,對於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管理實行逐級監管,對擠佔、挪用、截留資金的,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記者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