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印發《生豬機械化定點屠宰廠互派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實行屠宰企業互派駐廠(場)監督員制度;壓縮生豬屠宰場數量,提高企業工藝和技術水平,保證豬肉産品質量。
二是在全市推行酒類流通經營戶備案,掌握酒類經營戶基本情況,強化酒類流通經營戶管理;推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促使酒類經營戶從正規渠道進貨,保證酒的來源清楚。
三是開展誠信經營示範創建活動,提高行業自律和守法經營水平,確保了行業食品安全。
四是實地核查糧油收購企業資質,杜絕無證收購行為;加強對企業登記臺帳和證單管理的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追根溯源,嚴格處理。
五是加強市糧油質檢站等站場建設,擴充檢測項目;增加進入市場銷售糧油檢測頻次,加強工作預警,提高監管水平。
六是公佈了12312商務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七是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簽定合作協議,開展聯合執法。截止目前,全市商貿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11653人次,對全市生豬屠宰廠場、酒類經營戶和糧油流通經營單位開展了拉網式檢查,關閉或搗毀生豬私屠濫宰窩點17個,暫扣118批次(家)假冒偽劣酒類12364瓶,散裝酒439公斤,涉案貨值249萬餘元,部分案值較大的案件交由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