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杭州市總工會獲悉,去年杭州1.3萬餘家和諧勞動關係達標企業的平均工資增長12%,其中重要秘訣是,企業主動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如今,面對面的勞資雙方協商在杭州各家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上,已成為例行程序。早在2005年, 杭州市率先出臺工資集體協商實施辦法,成為全國第一部工資集體協商地方性法規。然而,在制度推行之初,很多企業並不買賬。
為此,杭州市總工會實行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對工會發出的“要約”,用人單位收到20日之內不給予書面回復、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或拒不履行工資協議的,上級工會要向用人單位發出整改意見書;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縣(市、區)總工會提請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
在各級工會的主動要約下,杭州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開展駛入了快車道,特別是今年開展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百日要約行動”,有6088家企業工會主動向企業提出了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意願,其中新簽和續簽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的企業達4762家。據統計,目前該市簽訂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達36553家。
不僅積極配合,還主動參與。在杭州,衡量一家企業的發展,不僅有財務報表上的産值數據,還有一個社會責任履行的評價分數。在去年出臺的《杭州市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中,總分值為1000分的評價體系,分值比重最大的是用工責任,為330分。比如工資方面,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且每年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情況調整工資,工資增長高於杭州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均可以得分。企業社會責任評估結果為優秀的企業,政府將以適當政策加以扶持;對不合格的企業加強監控,定期督查。
今年上半年,杭州已確定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性質的203家企業先行開展社會責任建設的評估試點,由第三方認證機構分別對其進行評估驗證。這項工作將逐步在全市企業中推開。
隨著我省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的深入,杭州除了在工資分配上下工夫,職工的權益保障力度以及外來職工的文化生活都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今年6月,我省首次發佈了全省2010年度勞動關係和諧指數,杭州以87.44分居全省第一。(記者 阮蓓茜 通訊員 胡大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