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9月26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上海對今年企業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補貼標準已出臺。
根據相關通知規定,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2011年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基本養老金;再按其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的記賬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5元。
按照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辦法計發養老金的參保人員,于2011年辦理申領養老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通知指出,按照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分別由本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小城鎮社會保險養老基金列支,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從其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執行。(記者 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