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26日,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座談會在浙江省紹興縣召開。會議總結交流了近年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情況,分析了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部署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在會上強調,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要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中心,把減負工作融入到農村改革發展和強農惠農政策落實中,延伸監管領域,創新工作手段,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
陳曉華指出,“十一五”時期,各級各部門採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管理。針對部分領域和部分地區農民負擔問題較多的實際,加強重點治理,著力解決行業性、區域性的農民負擔問題;針對面上反映的農民負擔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從制度上強化農民負擔日常性監管;針對農民負擔深層次的問題,推動農村相關改革,不斷從源頭上減輕農民負擔;適應強農惠農政策實施的新要求,及時明確監管範圍,推動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加強指導與監管,推進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適應農民負擔狀況變化的形勢,強化責任,保持減負工作的整體合力。“十一五”期間,減負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農民負擔保持較低水平,農民得到的實惠越來越多,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得到加強,農民負擔引發的矛盾大幅減少。
陳曉華強調,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新的形勢下,減負工作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繼續保持減輕農民負擔的高壓態勢,做到思想認識不鬆懈、重視程度不降低、監管力度不減弱,堅持不懈地做好減負工作。
陳曉華強調,目前,減負工作進入維護農民權益、延伸監管領域的新階段。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農民負擔監管重點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延伸監管重點領域的農民負擔。要積極探索、儘快明確相關政策界限,應由政府投入的要足額、及時到位,不得向農民和村級組織轉嫁資金缺口;應補貼補助補償給農民的,不準抵扣代繳有關費用;應由農民出資出勞的,必須堅持自願、實行民主決策。要深入實施分類監管,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主要監管各種向村級組織和農民集資攤派行為;農村公共服務領域主要監管向農民代支代扣代繳費用和搭車收費行為;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主要監管向農民各種多收費亂收費行為;惠農補貼補助補償政策落實領域主要監管抵扣和搭車收費行為。二是嚴格監管行業性、綜合性的農民負擔。規範涉農收費管理,切實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指導與監管,加大村級組織負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監管力度,防止農村建設中村級債務增加問題。三是強化農民負擔監管措施。堅持和完善“五項制度”,推動制度創新,確保制度落實。強化農民負擔監測制度和農民負擔信訪管理制度。加大監督措施實施力度,創新監管方式,開展審核監督、檢查監督和審計監督。深入全面實施重點治理,實行專項治理與部門自查相結合,全國綜合治理和地方綜合治理相結合。加快推進農民負擔監管法規修訂工作。四是強化減負惠農落實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按照中央的要求,繼續堅持地方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地方各級要及時調整充實減負工作領導小組組成部門,切實負起組織領導或協調指導減負惠農政策落實監管工作的職責。健全工作制度,繼續堅持將減負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體系的制度,加強農民負擔監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對農民負擔監管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減輕農民負擔(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以及部分市、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