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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08日 08時51分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由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的《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規定,國外進出口貨物每重量噸7元下調至每重量噸5.6元,國內進出口貨物每重量噸5元下調至每重量噸4元,總體費率下調20%。

    此外,徵收範圍不變。徵收主體由各港口行政管理機構改為海事管理機構。取消了港口企業分成,實行中央與地方財政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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