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10月8日印發《山東省價格決策跟蹤調查與評估辦法(試行)》,自2012年起山東省將對價格決策進行跟蹤調查與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加以修訂。
按規定,實施滿1年且與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應在30日內啟動跟蹤調查;實施超過90日的價格干預措施,實施後投訴較多、反映強烈的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實行跟蹤調查的其他價格決策應當及時啟動跟蹤調查。同時,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將對重要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及規定、辦法、規則等規範性文件進行評估,實施超過1年的價格干預措施等將及時進行評估。
據了解,價格決策跟蹤調查與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決策的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決策的實施效果,主要包括決策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是否引發了新的問題;對價格總水平、居民生活、經營者和相關行業發展的影響,消費者、經營者(收費單位)、媒體等各方面反響;決策制定依據的變化情況,包括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以及經營狀況、成本、勞動生産率、市場變化情況,相關商品或服務的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等。
根據跟蹤調查、評估報告,價格決策需要繼續執行的,將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公佈,並自公佈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需要修訂的,將按照制定程序辦理;價格決策已經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且沒有規定有效期的,將宣佈廢止;決策執行中普遍存在價格違法問題的,將進行專項治理。(記者 趙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