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召開的有關會議上獲悉,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推進家庭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多角度、全方位提出了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扶持政策。
加強家庭服務業的就業公共服務。圍繞創業者需求,開展“訂單式”培訓;開發家庭服務業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家庭服務業;建立家庭服務業創業基金,對自主創業從事家庭服務業的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和復員退伍軍人,按規定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檔案保管、小額擔保貸款等“一條龍”服務;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在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時可按有關規定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鼓勵和扶持具備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從事家庭服務業。
扶持發展小型家庭服務企業。對於初創小型企業,由註冊地政府按註冊資本金的30%至50%給予補助。新創辦的年營業收入12萬元以內的家庭服務業企業,3年內地方稅收實繳部分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助,國家級和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免收。
加大對家庭服務業的財稅扶持力度。將家庭服務業作為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支持重點,全面落實關於稅費減免、財政扶持和金融支持政策。
規範家庭服務業發展。開展服務標準制(修)訂和貫徹實施工作,加強市場監管,推進家庭服務業誠信建設,提高從業人員職業技能。
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解決從業人員後顧之憂。推行家庭服務機構職業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險種,防範和化解風險。其他家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執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開闢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綠色通道”。(記者 韓雪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