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批准了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制的《福建省“十二五”重點領域改革規劃》,這是福建省編制的第二部改革專項規劃。《規劃》提出,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在轉變方式上走在全國前列,在發展民生上探索更多經驗,在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服務全國發展大局上拓展更大的作為空間。
福建省“十二五”重點領域改革將著力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四個方面的體制性障礙,即著力解決影響優化發展環境的體制性障礙,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著力解決影響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性障礙,加快投資體制改革、價格改革、要素市場改革;著力解決影響存量資源發揮效率的體制性障礙,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社會事業領域改革;著力解決影響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加快農村改革,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根據《規劃》,福建省“十二五”重點領域改革將在八個方面實現新突破——
增強市場主體活力的新突破。探索建立公益性和競爭性國有企業分類管理體系;完善與央企對接合作的溝通協調機制;發揮政府採購優先購買節能、環保、自主創新和中小企業産品及服務的政策引導作用,促進民營企業加快産業結構調整及優化升級;綜合運用資本注入、再擔保風險分擔、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
金融創新領域的新突破。大力發展産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積極組建區域性私募股權融資、股權轉讓市場。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新突破。探索開展公務員聘任制改革試點;構建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的長效問責機制;建立健全禁止或限制開發區域的財政補償機制;開展行政審批項目代辦制試點。
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新突破。鼓勵異地聯合創辦開發區;爭取在東山灣、泉州灣、湄洲灣等港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鼓勵省內港口和物流企業到內陸省份設立陸地港。
社會事業改革發展方面的新突破。創新醫療和養老産業發展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醫療和養老機構;研究出臺引導和支持山區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的具體政策;完善與中西部省份長期穩定的勞務合作機制;加快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保障、子女上學、社會保障等問題。
對臺先行先試的新突破。推進兩岸合作辦學試點,推動兩岸院校學生互招、學歷互認、師資互聘;探討建立台灣藥品、保健品、化粧品、生物科技産品進入福建的綠色通道;探索外省居民在福建辦理證件,方便兩岸人員往來的便捷有效管理機制;建立兩岸航運協作機制,支持台資企業在閩設立航運公司,鼓勵船舶在閩港口登記。
同城化發展的新突破。完善廈漳泉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支持福州在城市總體規劃和財政體制上先行先試,實施“統籌規劃、統籌佈局、統籌建設、統籌管理、統籌政策”,加快周邊縣市同城化步伐。
地方改革試點的新突破。推動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爭取國家批准在廈門設立國際離岸雲計算特別管理區。研究出臺平潭開展“五共同”合作新模式的相關法制保障和具體政策措施;探索台灣同胞參與社會管理的具體形式和有效途徑;積極爭取國家在平潭實驗區口岸實行“分線管理”,創新通關制度。 (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