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的通知
安委辦〔201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安全社區建設是在全國範圍內推進的一項旨在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生産基層基礎(以下簡稱“雙基”)建設,減少各類事故與傷害的主要舉措。截至2011年8月底,全國啟動安全社區建設的單位(街道或鄉鎮)已達1280個,已命名229個全國安全社區。安全社區建設不斷擴展,已由北京、上海、大連等重點城市、東部沿海地區向中西部地區延伸,呈現良好發展態勢。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及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各類事故與人員傷亡,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足促進安全發展、創新社會管理,推進安全社區建設
安全生産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做好安全生産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進程的重要保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切實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把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擺在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紮實抓好安全生産各項工作,通過建設安全社區,擴大安全管理工作的範圍和深度,加強安全生産“雙基”建設,進一步推動全國安全生産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要從加強和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把創建安全社區作為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載體,從提升社會管理水平、轉變社會管理模式、增強社會管理基礎、提高社會管理效能四個方面促進社會管理創新。要整合各部門資源,促進安全社區管理隊伍的建設,實現以公眾參與為重點的社區安全促進機制,為社會管理創新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
二、明確安全社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倡導“安全、健康、和諧”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立足“安全服務、持續改進”的原則,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安全文化和社區環境建設,加強安全生産“雙基”工作,提高社區成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各類事故和人員傷害。
(二)工作思路。加強城市安全社區建設,推動農村安全社區建設,著力開展企業主導型、工業園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安全社區建設,做到統籌規劃、試點先行、重點突破、有序推進。要加強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設施建設和隊伍建設的安全生産基礎建設,完善管理機制。要結合社區實際,針對社區安全的重點問題、重點人群和重點場所實施安全促進,做實事、求實效。
(三)工作目標。繼續由經濟發達地區向中西部地區推進安全社區建設,擴大覆蓋面,繼續向企業主導型社區以及國家級和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安全社區建設重點傾斜。力爭到“十二五”末期,我國80%的省級區域開展了安全社區建設,50%以上的省級區域有被命名的安全社區,鄉鎮安全社區建設比例由現在的1.5%提高到3%左右。企業主導型社區由煤炭、石油、石化擴展到鋼鐵、電力、鐵路等重點行業。
三、加強安全社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社區推進工作機制
各地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理順關係、明確責任,逐步建立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安委辦牽頭、多元參與、聯合共建”的工作機制,把安全社區建設納入地方各級政府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區建設激勵和約束機制,將其納入績效考核內容;對於本地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效果好,群眾滿意度、參與度不斷提高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和獎勵。要把安全社區建設計劃納入地方財政支持範圍,為安全社區建設提供人、財、物等條件保障。
地方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指導和協調有關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其他專業部門、社會團體、志願者等社會資源,成立安全社區推進機構,參與安全社區建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和資源支持,並組織開展各類安全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實現共駐社區、共建社區、共享安全與健康。
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政法〔2009〕11號)的要求,建立跨界、跨部門合作組織機構,制定社區安全規劃,規範安全基層和基礎建設,組織策劃和實施安全促進項目。要組織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願者和廣大群眾參與安全促進活動,充分發揮他們的優勢,建立和完善全員參與機制。
四、推進實施安全社區建設工程
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策劃和實施下列安全社區建設工程:
(一)推廣安全促進示範項目,內容涵蓋交通安全、火災預防、農民工安全技能培訓、社區危險源控制、社區應急能力建設、高層建築安全、學校安全、公共場所安全、從業人員職業安全與健康、安全生産“五進”(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等。
(二)建設安全健康教育基地,面向廣大社區成員宣傳各類安全知識,讓群眾知曉、掌握安全知識和基本技能。
(三)實施全民安全素質工程,通過組織安全知識競賽、應急演練、安全培訓與教育、安全主題的文體活動等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四)建設和溝通安全信息渠道,包括網站專頁、社區論壇、社區信息化平臺以及民意民情收集、處理和反饋系統等。
(五)建立安全社區建設骨幹隊伍,逐步配備街道、村委會(居委會)專、兼職人員,充實基層安全社區建設隊伍。
五、規範安全社區建設,提高社區安全績效
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專業性強,各建設單位要在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指導下,正確使用事故和傷害風險識別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與傷害監測機制;要結合社區安全特點和社區條件,有針對性地策劃實施安全促進項目,實現既定安全目標和計劃。要注重對安全社區創建過程、安全促進項目、事故和傷害發生與分佈規律、社區成員安全認知度以及滿意度等進行評估,實現持續改進。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抓好安全社區建設推進工作,儘快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地方各級政府、部門,並結合實際作出安排部署,確保取得實效。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