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李國英副部長主持召開專題辦公會,研究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費用問題。
關於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李國英指出,解決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運行維護費用問題,是解決我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過程中兩個“最後一公里”問題的重要一環,將為我國廣大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長期良性運行奠定基礎。
李國英説,我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當前普遍存在兩個“最後一公里”問題,即工程建設“最後一公里”和工程管理“最後一公里”問題。解決這兩方面的突出問題,需要“1+3”。所謂“1”,即解決投資問題。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出臺,要求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特別是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規定,解決了農田水利建設的投資問題。所謂“3”,即解決問題的3個步驟: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主要依靠“三駕馬車”(基層水利服務機構、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準公益性專業化服務隊伍“三位一體”的服務體系)。第二步是解決運行維護費用問題。解決運行維護費用問題,首位的工作是要有定額和標準,組織編制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費用定額,對落實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經費、建立工程長效管護機制和促進工程良性運行具有重大意義。第三步是明晰和落實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産權和使用權,解決管護主體問題,建立長期有效的責任機制,使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得以可持續利用。
關於下一步工作,李國英要求有關司局和單位要在廣泛調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頂層設計,抓緊完善工作方案,選好試點,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建立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儘快開展定額編制相關工作,積極推動早日實施。
部辦公廳、財務司、建管司、農水司及新聞宣傳中心、灌排中心、發展研究中心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