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8日)上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長沙召開《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聽證會,來自各級人社部門、高校、企事業單位的相關代表對新條例如何修改進行了探討。
修訂草案中“工傷認定實行行政裁量權案例指導制度”,最受聽證代表關注。大家認為這一制度屬於國內首創,最具湖南特色。草案中規定,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選擇本行政區域內行使工傷認定行政裁量權的典型案例,送政府法制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報省政府決定發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相同的工傷認定事務,除法律依據和客觀情況變化外,應當參照已經發佈的典型案例。代表們認為,由於《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的認定採用列舉的方法,因此在具體案件的認識和把握上,就容易出現不同的理解。實行案例指導制度,使得許多疑難雜症“有例可循”,將有效提高工傷認定質量。代表們還就“工傷事故報告制度”的事故報告時間,預備性、收尾性工作的工傷事故如何確定,以及年滿60歲農民工工傷認定等問題提出了各自的建議和意見。
此外,在職業病認定方面,修訂草案也強化了用人單位責任,用人單位未主動對職工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後被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記者 秦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