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為規範山東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系統的使用與管理,保障道路運輸生産安全,《山東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系統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于日前發佈實施。《辦法》規定,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即跨縣以上客運班線客車)、旅遊包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均應安裝和使用車載衛星定位裝置(GPS)。
《辦法》要求,山東省從事三類以上班線客車、旅遊包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均應安裝和使用符合《道路運輸車輛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規定的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其中臥鋪客車應安裝使用符合《山東省營運臥鋪客車車載衛星定位裝置技術要求》規定的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並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