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召開的重慶市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修訂案)》。該修訂案適應重慶市城市發展建設的規劃管理新要求,注重融入以人為本的城市設計理念,突出對城市公共空間的保護,重視城市風貌的控制和引導,力求進一步彰顯重慶“江城”“山城”特色。
重慶市長黃奇帆説,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是塑造城市形態的內在靈魂,決定了今後重慶城市的形態。高水平做好城市規劃,要重點考慮做好這幾個方面:一是城市的整體佈局規劃,城市佈局的好壞,將決定城市的整體結構和整體功能,佈局得不好,會造成人群鐘擺式流動,引起城市不必要的交通量並造成擁堵。二是每個居民組團都要有完善的配套,包括産業配套,商業、教育、衛生、文化的配套,以及交通和市政公共基礎設施的配套,配套完善了,才能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的便利。三是要打造一個綠色、環保、低碳的生活環境。四是要規範各種建築設計。今天審議的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就是關於各種建築設計規範的,對建設用地、建築間距、建築退讓、公共空間,市政及管線等都做了很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決定了我們城市今後發展的形態。可以説,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在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和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管理中具有憲法意義,所有城市規劃和建設活動都要照章辦理,不以長官意志為轉移。
黃奇帆還特別提醒,在城市商務集聚區的規劃設計中,要注意商業用地與居住用地的混合搭配比例,避免白天非常熱鬧,晚上卻極度冷清的情況。同時,在停車位的配建標準上,要根據不同地段、不同性質、不同檔次的建築來設定停車位配置標準,該多配的就多配,該少配的就少配。此外,在建築間距上,對新建、改建、擴建城區要有不同的標準,不能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