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公安部第十六局11月14日聯合簽發嘉獎令,對在“亮劍”行動中表現突出的39個森林公安先進單位予以通令嘉獎。
獲得嘉獎的單位是:北京市森林公安局刑警隊、天津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薊縣森林公安派出所、河北省張家口市森林公安局、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森林公安局、遼寧省大連市森林公安局、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吉林省汪清縣森林公安大隊、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森林警察大隊、浙江省寧波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安徽省黟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福建省周寧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江西省森林公安局、江西省吉安市森林公安局、山東省濱州市森林公安局、河南省森林公安局、河南省鄭州市森林公安局、湖北省黃石市森林公安局、湖南省醴陵市森林公安局、廣東省五華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刑偵支隊、海南省霸王嶺林區森林公安局、重慶市開縣森林公安局、四川省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貴州省惠水縣公安局林業派出所、雲南省森林公安局、雲南省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西藏自治區林芝縣森林公安局、陜西省榆林市森林公安局、甘肅省白龍江林區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青海省海東地區樂都縣森林公安局、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賀蘭山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六師森林公安局、內蒙古大興安嶺畢拉河森林公安局、黑龍江森工亞布力林業地區公安局、黑龍江大興安嶺十八站林業地區公安局。
嘉獎令説,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保持榮譽,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全國各級森林公安機關要學習先進單位的先進經驗和優秀做法,緊密結合自身實際,開拓思路、創新方法,為加強執法打擊,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國家林業局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打擊破壞林地資源違法犯罪的“亮劍”行動。行動期間,各地共出動執法人員38萬餘人次、車輛12萬餘臺次;查處案件1.3萬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2萬餘名;清查徵佔用林地項目7384個,依法收回被非法侵佔的林地10萬餘畝。截至10月底,全國森林公安機關在“清網行動”中共抓獲行動起始日前網上在逃人員2226名,成功勸返逃往境外的網上逃犯2名。到10月26日,全國公安機關清網率為61.2%,提前實現了下降50%的目標。(溫雅莉)